一、申請?zhí)崛l件
1、購買自住住房,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未超過3個月的;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規(guī)劃部門建房批文未超過二年或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未超過三個月的;
3、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費用占總造價25%以上,取得危房鑒定報告或大修理證明未超過一年的;
4、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5、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工作地)城區(qū)無私有房產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少于15平方米而租用住房,且當年未因租房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
6、離休、退休的;
7、出國、出境定居的;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qū)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11、非本市戶籍的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不再在本市就業(yè)的;
12、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滿五年的。
二、提取額度
1、符合6-12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儲存余額。
2、符合1-5項可提取額不超過該職工用于所需住房消費總額,其中住房公積金貸款戶辦理按年(月)還貸提取應保留帳戶余額5000元。
注意事項
1、職工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除用于償還貸款本息外,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
2、單位欠繳后,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yè)滿五年或正式退休后仍無法補繳所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參照第一條的第6、12款規(guī)定辦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