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陽公積金貸款需滿足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不得脫繳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條件,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
一、2024年咸陽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1、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單位及個人均正常連續(xù)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正常的認定標準為賬戶狀態(tài)為正常、足額繳存,且繳至年月為近3個月以內)。
3、須具有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xié)議。
4、應已支付了不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首期購房款(家庭首套住房首付比例為20%,二套首付比例為40%)。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異地貸款,限貸二次)。
7、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2024年咸陽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提取條件
購買商品房的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自商品房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出具證明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2、購買經濟適用房提取條件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自經濟適用房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出具證明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3、購買二手房提取條件
購買二手房的,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自簽定買賣契約之日起兩年內,出具證明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4、購買單位公房提取條件
購買單位公房的,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自房改批復下發(fā)之日起兩年內,出具證明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5、購買拆遷安置房提取條件
購買拆遷安置房的,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需要出具兩年內房屋管理部門制式的《拆遷安置協(xié)議》原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6、農村建房提取條件
建造農村自建房的,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兩年內建造農村自建房,可以提取公積金。
7、償還房貸提取條件
償還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本息及公積金貸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需要出具近期三個月的還款明細或還款存折原件、銀行借款合同原件、身份證原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貸款是配偶姓名的應出具結婚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限夫妻在同一戶口本)。
8、退休提取條件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完退休手續(xù)的,職工本人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出具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原件、或者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復印件、身份證原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9、死亡提取條件
職工去世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申請?zhí)崛∪ナ缆毠さ淖》抗e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需要出具以下材料方可提取公積金。
1)醫(y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或當?shù)嘏沙鏊N戶籍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書)原件;
2)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書面申請(須注明與死者的關系)原件;
3)職工死亡有遺囑,提供遺囑原件;沒有遺囑,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原件(注:死亡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小于2000元,可以不出具公證書);
4)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
5)公證書或遺囑上注明的有繼承權,個人委托其中一人來辦理銷戶支取,提供委托書并且其他繼承人要在委托書上簽字按手印并提供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注:對于職工死亡暫未注銷身份證和本人銀聯(lián)卡的,可由死者直系親屬持死亡證明、證明直系親屬關系有效證明(戶口薄等),中心劃轉銷戶公積金至死者銀聯(lián)卡賬號。以上所需資料應出具原件并同時出具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提取申請表。
10、離職未就業(yè)提取條件
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本人可申請?zhí)崛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
出具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原件、身份證原件方可提取公積金。
11、低保戶提取條件
正在享受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職工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出具本人低保證原件、身份證原件方可提取公積金。
12、出境定居提取條件
出境定居的,職工本人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出具護照原件、出境定居證明、能反映注銷戶口情況的戶口薄或國內公安部門戶口注銷證明原件方可提取公積金。
13、交物業(yè)費提取條件
繳納物業(yè)管理費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
出具自有房產證明原件(房產證和正式購房合同)、身份證原件方可提取公積金。
合同或房產證是配偶姓名的應出具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限夫妻在同一戶口本)。
14、交大修基金提取條件
支付維修(大修)基金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
出具自有房產證明原件(房產證或正式購房合同)、當年物業(yè)維修基金交納發(fā)票原件、身份證原件方可提取公積金。
15、租房提取條件
職工及配偶在咸陽市行政區(qū)域內無房產,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出具咸陽市房屋產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咸陽市行政區(qū)域內無房產的證明、婚姻關系證明(單身提供單身聲明,已婚提供結婚證原件)、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方可提取公積金。
16、特困家庭子女上學提取條件
特困家庭職工子女上學的,職工本人可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出具城鎮(zhèn)居民家庭低保證明、所在社區(qū)街道辦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戶口本原件、當年子女上學的有關費用發(fā)票原件、身份證原件方可提取公積金。
17、大病家庭提取條件
職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職工本人可申請?zhí)崛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
出具身份證原件、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原件、病歷復印件、當期醫(yī)療票據(jù)原件、患者是配偶的,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限夫妻在同一戶口本),患者是未成年子女,提供戶口本原件或關系證明原件方可提取公積金。
(十三種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癥、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等。)
18、異地公積金貸款提取條件
職工本人成功申請到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可申請?zhí)崛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
出具異地公積金借款合同原件、近期三個月的還款明細或還款存折原件、身份證原件方可提取公積金。
貸款是配偶姓名的應出具結婚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限夫妻在同一戶口本)。
19、異地購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異地繳存公積金,在咸陽購房。
需要出具職工身份證件、配偶身份證件、結婚證、戶口本、銀行卡(I類賬戶)以及購房、貸款等繳存中心所需的證明材料
2)職工咸陽繳存公積金,在異地購房
需要在當?shù)毓e金管理最新咨詢所需材料
注: 以上所需資料應出具原件并同時出具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提取申請表。
三、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zhèn)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zhèn)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guī)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fā)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xiàn)了住房公積金的穩(wěn)定性、統(tǒng)一性、規(guī)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guī)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xiàn)金形式發(fā)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顚S,存儲期間只能按規(guī)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guī)定,企業(yè)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yè)和私營企業(yè)。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繳納部分,不屬于工資總額屬性,屬于企業(yè)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yè)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guī)定實際發(fā)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yè)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yǎng)老保險費、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