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廈門限購調整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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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晚,廈門國土局發(fā)布廈門住房限購最新政策,該政策主要對商品房購買、信貸、貸款、限購資格審查及開發(fā)商都做出相關政策。比如商品房限購政策,購買人需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即可購買180平方米以下住房。

2017廈門限購調整政策

一、外地人購買廈門住房限購政策

購買18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申請人需提供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二、廈門住房限購信貸政策

廈門結合本市經濟、購房市場利率自律機制,執(zhí)行“認房又認貸”。

三、廈門住房限購貸款政策

職工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貸款后仍持續(xù)繳納住房公積金。

四、廈門住房限購家庭政策

1、本地戶籍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居民;

2、外地戶籍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居民;

3、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4年內,連續(xù)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五、廈門住房限購有效期政策

自2017年9月5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六、廈門住房限購材料政策

1、《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個人)》;

2、個稅繳納證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3、加蓋市地稅局受理專用章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記錄》。

七、廈門住房限購資格審查政策

1、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經紀機構應在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認購)、居間合同前嚴格查驗購房人的購房資格。

2、房地產登記機構在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備案或二手住房交易收件、審核時,嚴格復查購房人的購房資格;發(fā)現購房人提供偽造證明材料騙購住房的,不予辦理合同備案、產權登記手續(xù)。

八、廈門住房限購開發(fā)商政策

1、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依合同約定開竣工、捂盤惜售、捆綁銷售、變相加價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2、嚴肅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yè)人員發(fā)布虛假房源信息、虛標房價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廈門限購新政策解讀

打擊投機炒房 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廈門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針對此次新規(guī)的政策解讀稱,此次調控措施的背景主要是為了“打擊投機炒房行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

實際上,3月以來,廈門樓市可謂亂象橫生。一方面,新近入市房源緊張,購房者眾多,常常出現一房難求的局面;另一方面,為了應對調控期政策的不可預料性,盡可能地縮短交易時間,委托公證成為近期廈門樓市的一大炒房“利器”,還成功規(guī)避了限購這一大“殺招”。據記者了解,甚至有投資客合伙“公證買房”,買下十幾套,再賣給剛需購房者,在抬高房價的同時,也加劇了市場緊張的氣氛。

此外,不少中介機構會開出高出市場的價格讓賣房者釋放出手上房源,搶到房源后,便以此制造漲價、搶房的氛圍把房子賣出去。

針對樓市炒房現象,廈門政府近期動作頻頻。針對新房市場,相關部門先著重嚴查了一手房更名現象,接著對二手房中介倒賣房號進行查處。隨后,廈門市公證協會出臺相關舉措,限制房產委托公證的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從去年9月5日廈門重啟住房限購至今,到10月5日調整限購政策,到今日的限購再升級,短短7個多月,廈門已經調整了三次限購政策,政策力度一再加碼。

對此,業(yè)內表示,這次的限購政策在預期之中,政策定位很明確,主要是為了打擊投資炒房現象。當然,新政也讓廈門樓市增不確定因素。一業(yè)內人士分析稱,政策提到新購買住房需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這意味著購買期房的,至少要三四年才能交易!皶r間拉得越長,不確定性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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