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公積金再推系列惠民新政策
為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從10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再推系列惠民新政策。
貸款額度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目前的40萬元調整到50萬元。原借款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其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20倍計算不足30萬元的以30萬元確定。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商業(yè)住房貸款。已辦理了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含配偶),在滿足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年提取條件的情況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金額,用于償還其個人當年應還的商業(yè)銀行住房貸款本息。公積金與商業(yè)銀行同時貸款可提取公積金選其一償還。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有新規(guī)。繳存職工再購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30%執(zhí)行。與此同時,新開戶的貸款申請人繳存時間限制有新規(guī)。軍隊轉業(yè)到地方工作的軍轉干部,工作單位已為其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視同連續(xù)繳存;外地調入上饒工作的繳存職工,其原單位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到我市的,可視同連續(xù)繳存;在調動過程中,其原單位住房公積金已提取的,其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在我市補繳后,可視同連續(xù)繳存;新參加工作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所在工作單位已為其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受繳存滿1年的時間的限制,可直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