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jù)《xx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guī)定》,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yè)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四、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后仔細檢查車輛,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六、對接送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違反上述要求,出現(xiàn)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機動車駕駛員各執(zhí)一份。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單位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日期:
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guī)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nóng)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
4、經(jīng)常與學生家長聯(lián)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guī)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jiān)管力度。
2、教育并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nèi)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學生家長經(jīng)常與學校取得聯(lián)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guī)情況,經(jīng)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jié)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zhí)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jīng)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guī),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xiàn)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jiān)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guī)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單位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日期:
篇三:
為進一步明確學校、家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提高學生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落實,確保交通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學校方面:
1、了解本校學生上下學乘坐交通工具情況,掌握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的需求情況。
2、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學生堅決不乘拼裝車、報廢車、農(nóng)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車輛上下學,教育提醒步行和騎車上下學的中小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主動安全避讓行駛車輛。
3、學校設專人負責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
4、經(jīng)常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jiān)護人責任意識,千萬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車輛接送學生。
5、學校租用社會車輛時,必須經(jīng)教育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核準,必須與車輛出租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嚴禁安全狀況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
6、發(fā)現(xiàn)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學生乘坐非法運營車輛,要予以制止,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報告公安、交通運輸、教育部門。
7、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可采取停止接送或調整上課時間等安全措施。要明確駕駛人員按照雨、雪、霧、冰凍天氣安全駕駛要求,使之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禁超載、超速,確保交通安全。
家長方面:
1、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上學、下學并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時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駛,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機動車駛來時及早下車躲避。禁止12周歲以下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
3、家長對孩子所乘車輛是否加入保險、牌照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資格接送學生等情況進行了解核實,并要求車主嚴格辦理各種手續(xù),不超載、超速和逆向行駛。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載車、無牌無證車、拼裝車、報廢車、三輪車、農(nóng)用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乘坐合格車輛時,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
5、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6、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guī)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nèi),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fā)交通事故。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zhí)行。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