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15年11月1日進行了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②工作。這次調查以全省為總體,縣(市、區(qū))為子總體,采取二階段、分層、概率比例、整群抽樣的方法。我市調查人口為178921人,其中常住人口為109254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總量的2.85%。根據(jù)這次調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數(shù)據(jù)如下:
一、總人口
2015年末,全市常住總人口③為3834500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3698394人④相比,五年間共增加136106人,增長3.68%,年平均增長率為0.73%。
二、家庭戶人口
2015年末,全市共有家庭戶⑤1025084戶,家庭戶人口為3771861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6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51人增加0.17人。
三、性別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1963636人,占51.21%;女性人口為1870864人,占48.79%?側丝谛詣e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5.01降為104.96。
四、年齡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797551人,占20.80%;15-64歲人口為2650242人,占69.11%;65歲及以上人口為386707人,占10.09%。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例上升1.51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的比例下降2.23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上升0.72個百分點。
五、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為191032人,占全市常住人口4.98%;具有高中(含中專)教育程度的人口為486692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2.69%;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為1458022人,占全市常住人口38.02%;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口為1125623人,占全市常住人口29.36%(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yè)生、肄業(yè)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的人數(shù)由3650人上升為4982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數(shù)由10268人上升為12693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數(shù)由43154人下降為38024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的人數(shù)由30968人下降為29356人。
六、城鄉(xiāng)人口⑥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zhèn)的人口為1881600人,占49.07%;居住在鄉(xiāng)村的人口為1952900人,占50.93%。
七、人口的流動
全市常住人口中,現(xiàn)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縣(市、區(qū))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為379992人,占9.91%。
■注釋
①為增強縣一級單位的代表性,使調查數(shù)據(jù)更好地為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服務,參照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做法,我省這次調查的樣本量在國家下達任務的基礎上作了擴大。(此為主標題注釋)
②這次調查的登記對象為調查標準時點在抽中調查小區(qū)內居住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③本公報涉及的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shù)據(jù)均為普查公報數(shù),調查標準時點為2010年11月1日零時。
④常住人口具體包括:1.居住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并已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人;2.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登記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居住不滿半年,但已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4.居住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常住戶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調查登記時在國外工作或學習的人。
⑤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⑥城鄉(xiāng)人口是按2008年國家統(tǒng)計局《統(tǒng)計上劃分城鄉(xiāng)的規(guī)定》進行劃分。
清遠市統(tǒng)計局
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