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采取各種形式(主題班隊會、知識競賽、征文等)對學生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身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和管理監(jiān)督與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學生活動場所等地方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要指導學生建立安全公約,制定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jiān)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管理、監(jiān)督和教育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guī),切實盡到相關職責。
六、家長要經常教育,提醒學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規(guī)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預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電、防溺水等。
七、學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長全面負責,同時要配合學校做好校內的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于安全教誨,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紀、校規(guī)、遵守法律、法規(guī)。
十、當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十一、學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十二、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班主任、學生、家長,都要簽名(蓋章),責任以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章):
校長(簽章):
班主任(簽章):
年 月 日
年級 班
學生(簽章):
監(jiān)護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