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休產假工資最低能發(f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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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假,是指女性在分娩前后一段時間內的特殊休假待遇。我國產假規(guī)定,女職工若順產生育單胎,可享有98天的產假,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83天。難產者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

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

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guī)定。但是,你了解產假工資是如何支付的嗎?

如果你所在單位沒有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當然各單位企業(yè)給女職工發(fā)放的產假工資會依據(jù)各地區(qū)規(guī)定和本單位或企業(yè)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國家規(guī)定產假工資應不低于職工基本工資。

產假工資規(guī)定:產假,工資應全拿。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1、生育津貼;

2、生育醫(yī)療費用;

3、計劃生育手術醫(y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的其他費用。

上述費用均有社;鹬Ц。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于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shù)除產假天數(shù)得出的,該津貼的數(shù)額可能低于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shù)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shù)額低于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第二種: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fā),這里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y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怎樣的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1、從業(yè)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zhèn)養(yǎng)老保險費繳費基數(shù)乘以本人按規(guī)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fā)。

2、從業(yè)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yè)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guī)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fā)。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shù)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shù)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yè)補足。2006年12月4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布的《關于企業(yè)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處理辦法的通知》中第二條規(guī)定: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應當計入本人當期的工資總額收入。用人單位為職工領取生育津貼后,應當按月全額發(fā)給個人,其中生育津貼高于產假期間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

產假什么時候休

你什么時候停止上班開始休產假,并沒有絕對恰當?shù)臅r間,這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你的身體狀況、孕期的進展情況,以及工作上的壓力和自身承受能力。家庭的財務狀況也是一個決定因素,你產假休得越早,寶寶出生后上班的時間可能就越早。

你需要根據(jù)自己孕期的進展,自身的感覺來決定開始休產假的適當時間。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國家規(guī)定產假98天(其中可休產前假15天),但是如果你出現(xiàn)孕期不適、需要保胎或并發(fā)癥,而不得不休息,可以請醫(yī)生開證明,向單位申請病假休息。

有些準媽媽在第7、8個月就開始休息,而有些則堅持到生產的當天。有些女性身體狀況允許,直到生產的前一天甚至在生產當天仍然堅持上班。其實在上班時間里,有機會多走動、忙碌起來,不但有利于生產,而且感覺時間也會過得快一些。

  【案例解析】做產檢休產假被扣工資,女工狀告公司打贏官司

付女士于2011年6月入職某航空公司,擔任出納一職,雙方簽訂三年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付女士的月基本工資為1800元,加上崗位工資每月共計6000元,付女士在職期間航空公司未為其繳納生育保險。

2012年9月付女士懷孕,之后一直堅持工作,只是有時按照醫(yī)院的要求進行產前檢查,但每次產檢航空公司都將此算作事假,并扣發(fā)付女士相應的事假工資。2013年6月5日付女士剖宮產生育一女,產假期間航空公司一直按照付女士基本工資1800元的標準每月向其支付工資。付女士于6月3日提起仲裁,請求航空公司支付產檢和產假期間工資差額。

仲裁委審理后認為:依據(jù)《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6條的規(guī)定,女職工依法享有產前檢查的權利,懷孕女職工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且用人單位應為懷孕女職工適時的提供方便,女職工在勞動時間進行產前檢查的,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故航空公司應支付付女士產檢期間克扣的工資。由于航空公司沒有為付女士繳納生育保險,因此付女士產假期間工資應由航空公司承擔,工資標準參照她正常出勤的月工資水平。

本案中,航空公司在付女士產假期間以每月基本工資1800元的工資標準向她支付產假工資,不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所以航空公司應補足付女士產假期間的工資差額。

【法律評析】

女工做產檢休產假,期間工資應當照發(fā)。

我國法律對于女職工特別是處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以下簡稱三期)內的女職工有一系列的特別保護措施。除了上述《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外,《勞動合同法》也規(guī)定,處在三期內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依據(jù)本法第40條和第41條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而女職工尚處在三期內的,勞動合同應順延至三期期滿。但是法律對于女職工的特別保護也并非是無限的,如果女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另外,如果女職工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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