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有多少人口,湛江常住人口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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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末,湛江常住人口733.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7萬人,其中城鎮(zhèn)常住人口315.35萬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鎮(zhèn)化率)為43.01%,比上年末提高0.92個百分點。全年出生人口11.44萬人,出生率15.63‰;死亡人口4.05萬人,死亡率5.54‰;自然增長人口7.39萬人,自然增長率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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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后稱負責人):世界各國都把掌握準確的人口數量、人口素質、人口結構和人口分布等情況,作為科學治國和宏觀決策的基礎。通過人口普查,可以全面了解一個國家人口的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yè)、職業(yè)、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居住等方面的基本信息,掌握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人口普查數據不僅可以對個人和住戶的情況進行描述和分析,還可以對不同級別的地理單位進行描述和分析,大至整個國家,小至某個街區(qū),是國家制定完善政治經濟政策體系和人口發(fā)展戰(zhàn)略的重要基礎依據。

同時,人口普查獲取的各類信息最終還會使每個參與普查的人受益。比如,分年齡的人口數告訴我們在一個地區(qū)有多少孩子需要上學,有多少老人需要照顧,政府可以根據這些數據規(guī)劃學校和老年人服務設施;人口就業(yè)的數據告訴我們哪一類人群就業(yè)有困難,政府可以有針對性地制定促進就業(yè)的政策。我國各級財政每年都會劃撥大量資金,用于修建學校、醫(yī)院、圖書館和其他公共設施,完善公共交通系統(tǒng),確定警察和消防部門的地點等,都要以人口分布的數據資料作為重要參考依據。當遭遇地震、洪水、重大疫情等災害時,人口普查信息可幫助確定需要救助的人員和物資數量。人口普查信息在修建商業(yè)服務設施上也發(fā)揮著重要作用,例如建造購物中心、電影院、銀行、餐飲設施等。

定期開展人口普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明確規(guī)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在進入*開展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國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我國已進行過六次人口普查。當前,進入*,及時開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國人口數量、結構、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況,既是制定和完善未來收入、消費、教育、就業(yè)、養(yǎng)老、醫(yī)療、社會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礎,也為教育和醫(yī)療機構布局、兒童和老年人服務設施建設、工商業(yè)服務網點分布、城鄉(xiāng)道路建設等提供決策依據。

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內在要求。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轉變發(fā)展方式、優(yōu)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及時查清人口總量、結構和分布這一基本國情,摸清人力資源結構信息,才能夠更加準確地把握需求結構、城鄉(xiāng)結構、區(qū)域結構、產業(yè)結構等狀況,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完善人口發(fā)展戰(zhàn)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的迫切需要。自 2010 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來,我國人口發(fā)展的內在動力和外部條件發(fā)生了顯著改變,出現重要轉折性變化,人口總規(guī)模增長慣性減弱,勞動年齡人口波動下降,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開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長、勞動力供給、流動人口變化情況,摸清老年人口規(guī)模,有助于準確分析判斷未來我國人口形勢,準確把握人口發(fā)展變化的新情況、新特征和新趨勢,深刻認識這些變化對人口安全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帶來的挑戰(zhàn)和機遇,對于調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動人口結構優(yōu)化,促進人口素質提升具有重要意義。

記者:什么是人口普查標準時點,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什么時間?

負責人:所謂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就是規(guī)定一個時間點,無論普查登記在哪一天進行,但登記的人口及其各種特征都是反映那個時間點上的情況。也就是說,普查員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普查登記時限內,不論哪天進行入戶登記,普查對象所申報的都應該是普查標準時點時的情況。我們知道,人無時無刻不在變動,對某一個人口群體來講,每時每刻都有可能發(fā)生人口出生或死亡的自然變動;對某一個區(qū)域來講,每時每刻都有可能發(fā)生人口流入或流出的機械變動,每個人的特征在不同時間也會發(fā)生變化。這些變化都會引起一個人口群體或一個區(qū)域人口的數量和結構變化。因此,進行人口普查,首先必須確定一個標準時點,以保證普查結果所反映的是每個人在同一時間上的情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規(guī)定: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 2020年11月1日零時。也就是說,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反映的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的人口狀況。

記者: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普查對象包括哪些人?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負責人:普查對象是指被普查登記的人,換句話說,就是什么樣的人將被普查登記。按照《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規(guī)定,人口普查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根據這一規(guī)定,凡普查標準時點在中國境內的自然人,無論是大陸(內地)居民、港澳臺人員還是外籍人員,原則上都屬于人口普查對象;在中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包括駐外使領館人員、出國留學人員、外派勞務人員等,也屬于人口普查對象;已經在境外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屬于人口普查對象;來華出差、旅游等在中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也不屬于人口普查對象。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yè)、職業(yè)、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為了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提高普查數據質量,在這次人口普查中將首次采集普查對象的身份證號碼。需要指出的是,公眾對采集身份證號碼極其敏感,我們將會對身份證號信息進行保密處理,普查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泄露公民個人信息。

記者:與以往人口普查相比,第七次人口普查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負責人:這次普查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在指標設置上大體相同,但也有些變化,主要是增加填報公民身份號碼。普查的登記方式增加了普查對象通過互聯網自主填報,數據采集手段由以往普查的使用紙表登記,改為使用 PAD 或個人智能手機登記,登記完成后實時直接上報數據,這樣可以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有利于提高數據質量。此外,這次普查還將運用部門行政記錄和大數據開展比對核查,確保數據質量。

記者: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如何組織實施?

負責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tǒng)一領導、部門分工協(xié)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和組織實施全國和本地區(qū)的人口普查工作。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設立人口普查小組,協(xié)助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做好本區(qū)域內的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xié)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一是準備階段。從2019年 10月至2020年10月,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組建各級普查機構,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計劃,進行普查試點,落實普查經費和物資,準備數據采集處理環(huán)境,開展普查宣傳,選聘培訓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普查區(qū)域劃分及繪圖,進行戶口整頓,開展摸底等。這些工作都將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確保普查登記工作的如期進行。二是普查登記階段。從2020年11月至12月,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員入戶登記,進行比對復查,開展事后質量抽查等。這是整個普查工作中最為關鍵的環(huán)節(jié),也是工作量最大、動員力量最多、直接決定普查數據質量的重要階段。三是數據匯總和發(fā)布階段。從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數據處理、匯總、評估,發(fā)布主要數據公報,普查資料開發(fā)利用等。

記者:普查員什么時候開始入戶登記?普查對象應該怎樣配合才有助于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順利進行?

負責人:普查中有兩個環(huán)節(jié)需要普查員入戶,按時間先后順序,分別是摸底和登記工作。摸底從10月11日開始,10月31日結束,這個階段普查員要走街入巷、逐門逐戶進行實地勘察,摸清每個區(qū)域住房的數量和具體位置,也要進入住戶家中,進行普查告知,詢問登記方式,了解戶內人員的大致情況;接下來從11月1日開始進入普查的正式登記階段,普查員要進入每個住戶逐人逐項登記普查信息,11月15日完成短表登記。11月16日開始,國務院將隨機抽取10%的住戶填報普查長表,獲取更為詳細的人口結構信息,11月31日完成登記。

在普查員入戶登記前,普查對象可以事先準備好身份證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員的現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員上門登記。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將佩戴統(tǒng)一的證件開展工作,普查員上門時,住戶可以先驗明普查員身份,然后請普查員進入家中進行登記。

普查對象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規(guī)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如實回答相關問題,不提供虛假信息,不隱瞞、偽造有關情況,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人口普查工作。希望社會公眾能夠熱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積極配合普查員開展調查。

記者:第七次人口普查除了普查員入戶登記外,普查對象還可以進行自主填報。如何進行自主填報呢?

負責人:這次人口普查是第一次嘗試自主填報方式,一方面是考慮到客觀條件已經具備,智能手機的普及率已經足夠高了;另一方面是為了減少對普查對象的打擾,方便大家申報普查信息,增強廣大公眾對普查的參與感和責任感。

這次普查開發(fā)了自主填報程序,允許大家使用移動終端掃描二維碼聯網自行申報個人和家庭信息。我們倡導普查對象進行自主填報,住戶如需自主填報,可在普查員上門摸底時向普查員說明,請普查員提供自主填報的二維碼或填報碼,根據填報要求按時、如實申報信息。另外,住戶在填報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向普查員咨詢。選擇自主填報的住戶應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報,如果沒有完成,普查員將入戶登記普查表。

記者:每一個普查對象應該在什么地方進行人口普查登記?

負責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采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也要登記相應信息。

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普查標準時點在中國境內的普查對象。

1.現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一致的,在現住地進行登記;

2.現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不一致的,除在現住地登記外,還需在戶口登記地登記相應信息;

3.戶口待定人員在現住地進行登記;

4.居無定所的人員在普查標準時點的居住地進行登記;

5.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在現住地進行登記

(二)普查標準時點在中國境外的普查對象,由其出國前戶口登記地的家庭或單位(集體戶)申報登記。

記者:人口普查期間對無戶口人員有什么規(guī)定?

負責人:為徹底查清我國人口總數,確保普查數據質量,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民政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國家統(tǒng)計局聯合下發(fā)了《關于認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記工作防止漏報瞞報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對于以往因各種原因未落戶口和死亡未銷戶口的人員,要在認真調查核實后,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常住戶口的登記和注銷,如實進行人口普查登記。

記者:如何保證人口普查數據質量?

負責人:保證人口普查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完整,是人口普查的核心要求,也是衡量普查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為了保障人口普查數據質量,《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guī)定:一是明確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jiān)督的職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及其負責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二是要求人口普查對象應當在普查表上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三是要求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的普查資料;四是規(guī)定人口普查實行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普查機構對人口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huán)節(jié)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對人口普查數據進行審核、復查和驗收;五是規(guī)定國家統(tǒng)計局統(tǒng)一組織人口普查數據事后質量抽查;六是明確了對普查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處理規(guī)定。

記者:第七次人口普查全面采用電子化采集,數據直接實時上傳。那么普查員使用 PAD 或個人手機采集普查數據時,如何保證普查對象的隱私和信息安全?

負責人:信息安全問題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也是普查工作重點關注的問題。為了保證信息安全,我們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首先,從數據源頭來看,普查員在開展普查工作前,必須簽訂保密承諾書,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次,在數據傳輸過程中,這次普查采用互聯網云技術、云服務和云應用部署,按照國家網絡安全三級等保的標準進行安全管理,構建堅實的數據安全保障屏障。在數據采集處理過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安全防護體系和安全審計機制。在應用系統(tǒng)研發(fā)中,采用多種安全技術。移動端和服務器端采取了嚴密的數據加密和脫敏技術,數據傳輸過程全程加密,保證公民個人信息不在互聯網通道泄露和落地,確保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

記者:如果人口普查中有違法行為,規(guī)定如何處理?公眾如何檢舉監(jiān)督人口普查中的違法行為?

負責人:《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對人口普查中三類主體的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一是地方、部門、單位的負責人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資料、編造虛假人口普查數據的,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的,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保存、銷毀人口普查資料的,違法公布人口普查資料的,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的,以及對本地方、本部門、本單位發(fā)生的嚴重人口普查違法行為失察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計機構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是人口普查機構不執(zhí)行普查方案的,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的,要求人口普查對象提供不真實的人口普查資料的,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規(guī)定報送人口普查資料的,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造成人口普查資料毀損、滅失的,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統(tǒng)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對有上述違法行為之一的普查人員,責令其停止執(zhí)行人口普查任務,予以通報,依法給予處分;三是人口普查對象拒絕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或者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人口普查對象阻礙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開展人口普查工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為了保障人口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對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檢舉和監(jiān)督作出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計機構應當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接受社會各界對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檢舉和監(jiān)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期間,國家統(tǒng)計局和各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計機構將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接受社會各界對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檢舉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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