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參保繳費或暫停繳費的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和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結算由所在參保單位經(jīng)辦人員持注銷戶口原件及復印件和死亡證明復印件、單位經(jīng)辦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公章至社保局城保業(yè)務處(綠園、雙陽參保單位至相關分局)辦理。
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期間死亡的,由其遺屬持注銷戶口原件及復印件和死亡證明復印件、社會保險卡(無社會保險卡的須提供《繼承權公證書》)、辦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至社保局個體分局辦理。
申請享受養(yǎng)老保險喪葬撫恤金的,在辦理個人賬戶清算的同時辦理喪葬撫恤金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