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再下調最新消息

思而思學網(wǎng)

3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江門企業(yè)再次收獲減負大禮包:2015社保年度工傷保險費率在原執(zhí)行基礎上下調0.05%;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暫緩調整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及繳費率。

根據(jù)國家、省有關通知精神,江門于2015年10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間,對工傷保險費率實施優(yōu)惠政策。各用人單位在2015年社保年度原執(zhí)行工傷保險費率的基礎上下調0.05%,即一類行業(yè)單位費率由0.5%調整為0.45%;二類行業(yè)單位費率由0.7%、0.8%、0.9%、1.0%、1.1%、 1.2%、1.3%分別調整為0.65%、0.75%、0.85%、0.95%、1.05%、1.15%、1.25%;三類行業(yè)單位費率由1.05%、 1.2%、1.35%、1.5%、1.65%、1.8%、1.95%分別調整為1.0%、1.15%、1.3%、1.45%、1.6%、1.75%、 1.9%。2015年10月至11月多征收部分的工傷保險費按退費處理。另外,工傷保險費率在調整期間,工傷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仍按照江門社保年度內原規(guī)定執(zhí)行。

此外,江門暫緩調整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及繳費率。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工資下限仍為2408元,上限仍為7224元。具體繳費比例為:一是以單位參保的,單位按繳費工資的6.5%繳納,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繳納;二是以個人身份(含靈活就業(yè)人員)參保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個人按最低繳費工資的8.5%繳納;三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個人按最低繳費工資的6.5%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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