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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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此次中央全會將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邁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境界》一文稱此次中央全會的召開,標志著我們黨對執(zhí)政規(guī)律、規(guī)律、人類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認識和實踐上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必將推動依法治國邁向新的更高境界。

中國一直堅持,以秩序優(yōu)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為三駕馬車,共同拉動中國向前發(fā)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其目的在于實現(xiàn)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語境,讓人民在公平正義中更加期待公平正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科學立法是前提。依法治國不是口號,僅僅止于鼓而呼,它是人民權益實實在在的保護神。因此,法律的“模樣”應該符合老百姓的想象,決不能“中看不中用”?茖W立法,就意味著,對立法項目開展立法前論證,下基層,聽民意,延長立法鏈條,讓走出“閨房”的法律法規(guī)更加被群眾所熟悉。亞里士多德言“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只有科學立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才有章可循。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嚴格執(zhí)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不能得到有效執(zhí)行,再好的法律也會是一紙空文。執(zhí)法者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每一個執(zhí)法者都身肩使命。執(zhí)政者如何執(zhí)法,浸潤在最貼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接的行動傳遞著法治建設的脈動。因此,在執(zhí)法過程中,必須要有清晰的執(zhí)法依據(jù)和充分的信息公開,有了這兩樣法寶,群眾才有辦法凡事都問個“是否合法”, 嚴格執(zhí)法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公正司法是核心。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顯文明,懲處邪惡,不讓誠信者吃虧,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培根談公平時曾經說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司法就是水源,如果司法不公,那么整個國家的法治建設也將成為無源之水,必將干涸。在人的主體性伴隨信息爆炸不斷覺醒的時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義。更是談到“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期待公正司法能夠摒棄“司法神秘主義”,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開載體向群眾展現(xiàn)何為高效司法、權威司法。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民守法是目的。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即“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依法治國的最大語境不是國家,而是人民,只有人民自覺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國才能真正實現(xiàn)。在契約社會,規(guī)則必不可少,在人權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17年,法治中國路蹣跚前行,從1997年,依法治國首次進入中國國家決策到今天中央全會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在歷史上,人民對法治的期待從未如此熱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沿著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實現(xiàn)路徑。在這一漫長而坎坷的路途中,貴在樹立法治理念,貴在追求法治精神,當人們對法治形成一種信仰,那么法治也必將沁入人心!讓我們以此中央全會為起點,期待法治中國更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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