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chǎn))假、節(jié)育手術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銀川最低工資多少錢?銀川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guī)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銀川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目前寧夏的工資標準還為進行調整、公布,因此沿用的還是2017年調整后的工資標準。詳細內容如下。
我區(qū)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在原有基礎上,一、二、三類區(qū)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80元、170元、160元。新標準2017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
這是寧夏自1995年首次發(fā)布《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最低工資規(guī)定》后,第十二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我區(qū)最低工資標準位居西部第三,全國第十五位。具體調整內容包括:
一類區(qū):銀川市興慶區(qū)、金鳳區(qū)、西夏區(qū),石嘴山市大武口區(qū)、惠農區(qū)由每人每月1480元提高到1660元;
二類區(qū):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qū)、青銅峽市、中衛(wèi)市沙坡頭區(qū)、中寧縣由每人每月1390元提高到1560元;
三類區(qū):固原市原州區(qū)、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qū)由每人每月1320元提高到1480元。
同時提高的還有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一類區(qū)由14元提高為15.5元,二類區(qū)由13元提高為14.5元,三類區(qū)由12元提高為13.5元。
提高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依法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而以下各項則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