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基層干部微腐敗問題個人自查報告【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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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好自查自糾工作是“微腐敗”治理的一個重要階段,曾說過,“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都要自覺行動,照鏡子要自己照,正衣冠得自己正,洗洗澡有泡澡還有淋浴,搓泥也要自己主動搓,別人幫著搓、硬搓都不如自己搓的好。咱們的“微腐敗”的專項治理也一樣。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基層干部微腐敗問題個人自查報告的內容,現在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關于基層干部微腐敗問題個人自查報告一

基層干部戰(zhàn)斗在第一線,直接面對群眾,是黨的形象直接體現者,然而近年來不斷出現基層干部的腐敗現象,而且案子越來越多,越來越大。所以要密切注意基層干部的腐敗問題,它關系到民生問題,并且直接影響國家,政府和黨在群眾心中的形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原因:

一、失去信仰,無所“畏懼”。我們想象基層干部他們面對是老街坊鄰居,他們有是純樸厚道,近年來何以也會出現腐敗,真正的原因在于他們在社會逐步走向開放的今天,受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也漸漸失去信仰。沒有信仰,他們就不會有心理上的壓力,不怕遭到報應,更想不到會有不好惡果,惡有惡報,這些在他們心中都是那些軟弱者欺騙人的自慰之辭。

二、放松政治學習,人生觀發(fā)生偏差。在有些基層組織或部門學習中,往往都集中在班子中心組,而常常忽視了最基層的黨支部,而基層支部的工作,也確實有許多事務性的繁瑣和細碎工作,因為他們直接面對的是群眾,針尖大的事、芝麻小的事都需要他們去解決,即使偶爾來學習幾次也是敷衍了事。這些基層的“小吏”們認為,什么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那是大干部和上面的事,學習不學習,對我們這些“小吏”來說無關緊要。所以政治學習不到位,引起這些“小吏”們思想上修德律己的嚴重缺失。

三、小團體主義作怪、實則謀取個人私利。一些基層單位,為了自己所在的小團體的利益,向組織和領導要榮譽、要資金、要項目,缺乏大局意識,不是靠扎扎實實的工作,而是采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想得到這些。一些上級部門領導的慫恿也助長了這種不正常的風氣:誰能從上級部門爭取到資金,哪怕是一分錢,只要賺,送得再多都要鼓勵,只管揮霍,甚至以此作為衡量基層干部是否有能力的一個重要重要標準。

四、制度不健全或執(zhí)行制度不力,使之有機可乘。有些地方政務、事務公開欄內容常年不換,審批資金手續(xù)不健全,家長制作風嚴重,以為小小的基層單位,總共只有幾個人,還有誰來監(jiān)督我?于是,下面監(jiān)督不了,上面又難以監(jiān)督到位,幾乎形成了真空地帶,以至于給這些基層一些不良分子們鉆了空子。

五、監(jiān)督不能夠到位,導致私欲膨脹。由于工作繁忙,多數注重事務性地布置工作,上級部門和領導缺少經常性地開展對基層干部的談心談話活動;雖然財務實行會計核算中心,但又沒有從真正意義上把財務管起來,只是起到代帳的作用;在有的地方,一個居委會主任之所以能當上干部,一般來說他們也是某些主要領導的意中人,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是領導的得力助手。只要你放開手去干,工作上即便有點失誤,也是“情有可原”,上司注重的是結果。

針對上述現狀,采取對策:

一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社會穩(wěn)定必須民心穩(wěn)定,和諧社會必須贏得民心。上級政府應該依法制定鐵的紀律:基層單位必須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及時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和及時向上級和集體匯報單位工作情況,讓群眾參政議政,還權于民,這樣才能真正讓人民群眾愛單位、愛國、愛黨。如果在房屋出租、集體資產處置、土地的租賃承包全部實行陽光操作,想發(fā)生腐敗都難。

二是開展行之有效、適合基層實際情況的廉政教育。對所有基層黨員領導干部進行權力觀和榮辱觀的教育,強化宗旨意識,使之認識到,權力是人民給的,為人民服務是我們的應盡的義務,一定要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通過構建的大宣教格局,在全社會形成一種良好的廉政氛圍,使每個黨員領導干部對腐敗行為采取堅決斗爭態(tài)度。在實際工作中,甚至于可以采取讓基層干部去慰問醫(yī)院的病人,去監(jiān)獄聽取犯人的懺悔等方式,讓其感受自由、健康的生活多么美好。對頂風違紀的嚴肅查處,用身邊的人和身邊事通過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使之不肯腐敗。

三是健全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尤其是涉及人、財、物的制度要嚴格按制度辦事,同時也要進一步優(yōu)化經濟軟環(huán)境,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減化辦事環(huán)節(jié),不能人為地設置障礙。如果物權、人權、財權都是通過集體研究,民主協商,誰還能去達到個人的目的呢?因為在機制和機制不健全的社會,才可能讓歹人有機可乘,如果說,一個體制機制健全的部門和單位,你縱然想下腐敗之手,也沒有可能。同時,進一步加大制度落實的力度,使基層組織的小吏們無法腐敗。

四是強化監(jiān)督檢查。要不斷地強化監(jiān)督,黨政組織一定要高度重視,紀檢監(jiān)察組織在不同層面通過召開座談會、打招呼、發(fā)送廉政短信息、簽訂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承諾書、新聞媒體等多種方式,在全社會形成一個強大的監(jiān)督網絡和輿論氛圍,使之不敢腐敗。

關于基層干部微腐敗問題個人自查報告二

近年來,東鄉(xiāng)縣不斷加大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項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fā)展態(tài)勢,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 農村基層腐敗問題屢有發(fā)生,從近年來查處的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案件來看,農村“微腐敗”已成為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個工作重點。如何及時掌握農村基層“微腐敗”新動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敗”現象蔓延滋生,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難題。

“微腐敗”也可能造成大禍害。這絕非危言聳聽,它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壞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鶎痈刹恐写嬖谀男拔⒏瘮 眴栴},歸納起來主要表現在五方面:一是漠視群眾“高高在上”。少數基層干部在位不作為、慢作為、怕作為,作風懶散,喜歡串崗、溜崗,上班時間辦私事,對群眾的辦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諉,責任擔當意識比較淡薄,基層群眾對此反映強烈。二是虛報冒領“好經念歪”。此類虛報冒領現象多發(fā)生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由于信息不對等、村務選擇性公開以及留守村民維權意識缺乏等情況,少數村干部把應該給村民的政府撥付款項當成“唐僧肉”,隨意將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好經念歪”,發(fā)生貪腐行為。三是巧取豪奪“雁過拔毛”。一些村官潛意識里認為自己是村民的父母官,想怎樣就怎樣,有了好處一定要分一杯羹是理所應當的事。本是老百姓應該得到的糧補、危房改造等補貼款,被一些村官想方設法據為己有。四是克扣侵占“瞞天過!薄_@類現象主要以暫存代管為幌子,克扣侵占“三農”或農村集體資金,一些村干部以農村財務不規(guī)范、不完善為借口,將村集體資產儲存到個人賬戶,妄圖瞞天過海。五是執(zhí)法不公“瞞上壓下”。主要表現在基層執(zhí)法人員暴力執(zhí)法、選擇性執(zhí)法、隨意性執(zhí)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以權謀私、以案謀私問題比較突出,有些干部甚至成為家族勢力、黑惡勢力的代言人,橫行鄉(xiāng)里,欺壓百姓。基層干部中存在的這些問題,警示我們解決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依然任重道遠。

螻蟻雖小,卻能毀了千里長堤。遏制基層腐敗,推進基層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整個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體來說,要從四個方面著力:

一要打通責任落實的“最后一公里”瓶頸,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層層傳導壓力,一級壓一級,一直壓到最基層。

二要嚴肅查處“神經末梢”貪腐問題。要持之以恒開展“滅蠅”行動,重點圍繞國家下撥給單位或集體的津補貼、單位或集體資金、群眾原有財物和應撥付給群眾的津補貼,其中還涉及農業(yè)生產、住房改造、救災防災、污染改善、國家優(yōu)撫、基層執(zhí)法等方面,對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寸步不讓,一查到底,形成嚴懲“微腐敗”的持續(xù)震懾,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動員和鼓勵群眾參與基層腐敗治理,以求取得更大成效。

三要扎緊管住“微權力”制度籠子。要堅持對癥下藥、標本兼治,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加大對基層各項公開制度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不斷凈化基層政治生態(tài)。

四要堅持“教育先行”筑牢防線。解決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首先要加強思想教育,多舉措創(chuàng)建學習平臺,組織黨員干部學習政治理論,學習黨章;加強法制教育,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加強廉政教育,讓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廉潔從政的理念,做到踏踏實實做人、清清白白為官。

關于基層干部微腐敗問題個人自查報告三

今年以來,清澗縣紀委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以及省、市紀委工作要求,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管好“微權力”,遏制“微腐敗”,切實解決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以維護民生民利的實際成效來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堅持問題導向。要求各基層紀委吃透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以及省、市紀委專項督查工作要求,嚴格落實督查責任,針對本行業(yè)、本領域工作實際,圍繞重要崗位、重點人員、關鍵環(huán)節(jié)自行組織開展檢查,按時按序、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并就存在問題進行統計匯總,形成案源線索上報。對故意隱瞞不報、避重就輕、應付了事的將直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進一步傳導壓力,夯實責任。根據各單位(部門)上報情況,縣紀委會同財政、審計、人社等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重點抽查,部門聯動,共同發(fā)力,合力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并將自查與抽查情況綜合匯總,對突出問題的責任人嚴厲查處,對一般性問題的相關人進行誡勉約談。

突出專項整治。根據鎮(zhèn)(區(qū))、部門上報及縣紀委案管室、信訪室收集的問題線索,對可能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進行了分類統計,摸清底數,掌握其表現形式。圍繞“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吃拿卡要、公款招待等‘四風’問題”和“惠民政策執(zhí)行、資金管理使用以及涉農項目建設方面的違紀違法問題”兩個方面開展集中整治,確保取得實效。明確監(jiān)督審查重點,聚焦“群眾利益”,緊盯“城鎮(zhèn)社區(qū)、農村村組”,嚴查“突出問題”,回應“強烈問題”。在重點領域上,針對扶貧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問題,嚴肅查處集體“三資”管理、土地征收和惠農等領域強占掠奪、貪污挪用等問題;在重點問題上,查處和糾正超標準、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違規(guī)收繳群眾款物或處罰群眾,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等突出問題;在干部履職行為上,嚴查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欺騙群眾的違紀行為。

嚴格執(zhí)紀問責。對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舉報線索建立工作臺賬,實行掛銷號管理,通過“編號”、“對號”、“銷號”等管理措施,堅持查結一條銷號一條、不查不銷,杜絕久拖不辦、久拖不結,甚至壓案不查等現象。指導農林、水利、農工、民政等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部門,找準自身腐敗問題易發(fā)多發(fā)的風險點,深入挖掘案源線索,徹底打破少數基層紀檢組織“零辦案”現象。同時,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作為“兩個責任”考核、紀律審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分值,實施季度通報,半年檢查,年終考核,有效形成了對基層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懲治的高壓態(tài)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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