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紀委《關于開展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自查行動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視,認真貫徹執(zhí)行文件精神,F將我局自查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為提高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對黨政正職“四個不直接分管”工作的認識,切實把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縣紀委的工作部署上來,進一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對權利運行的監(jiān)督制約,特別是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的發(fā)生。我局強化對領導干部尤其是單位主要領導的監(jiān)督,增強領導干部腐敗風險預警防控意識。要求全體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務必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堅持在是非面前有辨別能力、在誘惑面前有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有自省能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堅持自重、自警、自省、自勵,筑牢黨性原則、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規(guī)三道防線,堅持做到不正之風不染、不法之事不為、不義之財不貪、不德之事不干。任何時候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頂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任何時候,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謹言慎行,珍惜黨和人民的信任。珍惜自己的政治榮譽,永葆共產黨員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氣節(jié)。
二、理清職責,細化分工
根據文件要求,我局以腐敗風險預警防控為契機,對領導班子成員進行了分工,建立崗位責任制,規(guī)范單位財務、人事、工程招標和物資采購等程序,黨政“一把手”在領導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工程建設招標和物資采購事項,而由班子其他成員分管。凡涉及財務、干部人事、工程招標和物資采購的工作事項,經集體研究后按程序運行。
三、強化責任,加強監(jiān)督
在確立黨政正職“四個不直接分管”基礎上,加強對分管副職行使權力情況的監(jiān)督,定期或不定期聽取本單位財務、干部人事、工程招標和物資采購等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同時規(guī)定分管副職要主動接受主要領導和班子其他成員的監(jiān)督,每半年將分管工作情況在局務會上進行匯報。
黨政正職“四個不直接分管”工作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一環(huán),可以對權力運行進行有效監(jiān)督,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的發(fā)生。我局將在研究總結前段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深化推動“四個不直接分管”工作和全局環(huán)保工作協調發(fā)展,強化紀律,加強管理,切實把“四個不直接分管”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將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到一個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