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徐匯區(qū)紀律檢查委員會、徐匯區(qū)監(jiān)察局、徐匯區(qū)財政局、徐匯區(qū)審計局“徐紀〔2015〕9號”文件,學校高度重視“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于6月17日下午召開專題行政會議,進行思想發(fā)動,政策宣傳,共同學習文件,深入認識文件精神、檢查范圍、專項治理的內容、重點要求等,明確自查工作和時間節(jié)點。
經行政負責同志深入年級組、教研組、各處室等認真自查,我校沒有“小金庫”行為。沒有違規(guī)收費、罰款及攤派而設立“小金庫”;沒有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沒有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沒有經營收入未納入規(guī)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沒有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沒有以假發(fā)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沒有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更沒有利用“小金庫”資金發(fā)放津補貼的行為。學校按照本市《關于印發(fā)〈上海市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規(guī)定開設銀行賬戶,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財政票據的規(guī)定管理和使用財政票據。
對以上自查結果,學校召開“兩委會”進行了通報,并在此基礎上組織相關部門同志填寫《徐匯區(qū)教育系統治理“小金庫”自查情況表》、《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銀行賬戶清理自查表》和《上海市財政票據使用情況表》,學校校長、書記、支委紀檢委員、會計、報帳員等同志在《治理“小金庫”自查情況表》上承諾簽字,確保上報材料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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