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項目及分值
體育考試采用“4+X1+X2”方式,即4個必考項目加2個選考項目。必考每項滿分15分,選考每項滿分10分,總分為80分。
(一)必考項目共四項:50米跑、立定跳遠、擲實心球、1分鐘跳繩。
(二)選考項目共兩項,分別為:
選考項目X1:由考生在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五個項目中任選一項。
選考項目X2:由考生在游泳、武術、健美操、男生引體向上(女生仰臥起坐)、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等五個項目中任選一項。
選考項目必須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作強行要求,以充分體現(xiàn)考生本人的自主性和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