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年滿16周歲非濟南戶籍人員在濟南居住30日以上的。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白底照片一張
4.其他特殊材料
a.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內的:
戶(房)主的戶口簿(復印件)
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租房協(xié)議或合同(原件+復印件)
b.自購房產的,出具購房證明材料;
c.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應由單位出具證明。
d.育齡婦女應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辦理流程
1.準備好上述材料;
2.根據(jù)自身情況由相關人員帶領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a.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戶主持其戶口簿帶領流動人員申報;
b.居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yè)單位內部或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雇主將流動人員登記后申報;
c.租賃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持其戶口簿和有關證件,帶領承租人申報;
d.租賃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單位責任人持有關證件,帶領承租人申報.
3.領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