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實施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需要,經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批準,浙江大學繼續(xù)在浙江省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品學兼優(yōu)、素質全面、專業(yè)意向明確、身心健康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且已辦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手續(xù),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
二、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yè)錄取人數(shù)
科類 | 招生專業(yè) | 計劃數(shù) |
文科 | 哲學 | 5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5 | |
國際政治 | 5 | |
社會學 | 5 | |
俄語 | 5 | |
教育學 | 9 | |
公共事業(yè)管理 | 8 | |
體育經濟與管理 | 8 | |
理科 | 哲學 | 5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5 | |
國際政治 | 5 | |
信息資源管理 | 5 | |
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 | 5 | |
地理信息科學 | 5 | |
大氣科學 | 5 | |
人文地理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 | 5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8 | |
能源與環(huán)境系統(tǒng)工程 | 7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10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10 | |
自動化(電氣) | 5 | |
信息工程 | 10 |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10 | |
土木工程 | 5 | |
水利水電工程 | 10 | |
機械電子工程 | 5 | |
機械工程 | 10 | |
工業(yè)工程 | 5 |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10 | |
海洋工程與技術 | 10 | |
海洋科學 | 10 |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10 |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10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10 | |
工程力學 | 10 |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 10 | |
生物科學 | 10 | |
生物技術 | 10 | |
環(huán)境科學 | 10 | |
資源環(huán)境科學 | 10 | |
環(huán)境工程 | 5 | |
預防醫(yī)學(五年制) | 10 | |
臨床醫(yī)學(五年制) | 10 | |
藥學 | 10 | |
藥物制劑 | 10 |
三、報名與選拔程序
1.報名: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zdzsc.zju.edu.cn),進入“在線報名”,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提交信息并打印《浙江大學“三位一體”申請表》。(中學推薦考生必須填寫校薦碼,自薦學生自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4月6日-4月12日。
2)申請材料:用標準A4紙,按下述順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
a.《浙江大學“三位一體”申請表》。需由中學核實并加蓋公章。
b.《個人陳述》: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不超過1500字,須由本人親筆撰寫。
c.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班級成績冊)的復印件。需由中學核實并加蓋公章。
d.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yōu)勢的材料。
3)申請材料及匯總表遞交:
a.中學推薦考生:申請材料暫不遞交,在復試現(xiàn)場遞交。中學必須在4月13日前將中學推薦考生名單匯總表(須加蓋公章)傳真至我校招生辦公室(0571-88981979),同時匯總表電子版發(fā)至zsc@zju.edu.cn。推薦考生名單須按規(guī)定在中學校內公示。
b.自薦考生:申請材料須在4月15日前(杭州接收郵戳為準)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包裹封面請務必標注2015三位一體)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c.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東1A105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310058。(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2.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忌赏ㄟ^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
3.繳費:通過初審的考生必須繳納考試報名費,考試報名費每人110元[浙價費〔2008〕185號]。網上繳費時間:4月24日-27日。具體繳費流程另行通知。
4.綜合能力測試及專業(yè)志愿填報:綜合能力測試包括初試和復試。
1)初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的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筆試科目:閱讀與素養(yǎng)、數(shù)學與邏輯、物理探究(理科)和歷史探究(文科)。測試時間:5月1日。測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公布初試通過考生名單:根據(jù)考生初試成績,分別以文理科招生計劃數(shù)的1:4比例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忌赏ㄟ^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試結果。
3)專業(yè)志愿填報:通過初試的考生必須網上填報專業(yè)志愿。每人最多允許填報三個專業(yè),文理不得跨科填報。專業(yè)志愿填報時間及具體方法另行通知。
4)公布復試入圍考生名單:根據(jù)考生初試成績,分段填報專業(yè)志愿,按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的1:3比例確定各專業(yè)復試入圍名單(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查詢復試入圍結果。
5)復試:按專業(yè)進行復試,復試形式由學校和各學院(系)根據(jù)專業(yè)特點而定。測試時間安排在高考后,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三位一體”入圍考生名單公示:按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jù)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由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小組審定“三位一體”入圍考生名單,并在浙江大學招生網上公示。
四、錄取辦法
1.“三位一體”入圍考生的高考成績必須位于浙江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2%或理科考生前3.5%。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6月25日之前錄取。被我!叭灰惑w”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志愿填報。
綜合成績按“中學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高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shù)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總分、高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中學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
中學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換算方法:學業(yè)水平測試全部科目為A等者計100分,每減少一個A,減去5分。
五、其他
1.浙江大學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小組審定。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yōu)確定“三位一體”入圍考生名單;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選拔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
3.按“三位一體”專業(yè)錄取的考生,進校后不能轉專業(yè)。
4.高考成績特別優(yōu)秀者,可推薦參加竺可楨學院選拔。
5.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xiàn)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六、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東1A105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電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頁:http://www.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