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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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管理,建立規(guī)范的考勤管理制度,根據(jù)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chǎn)假:女教師產(chǎn)前產(chǎn)后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chǎn)或多產(chǎn)者,產(chǎn)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yī)保結賬單據(jù),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yǎng)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yè)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zhí)行。(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jié)假日連續(xù)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chǎn)假滿后,由于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y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jié),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jīng)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shù)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fā)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fā)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fā)一個月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jīng)常性遲到早退,經(jīng)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jīng)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fā)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jié)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jié)標準考核,少一節(jié)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并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yōu)資格。

4、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fā),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xù)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jié)課補助20元(含作業(yè)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通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jié)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xiàn)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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