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批評的“大道理”:尊重個人,糾正行為
管理者在面對員工的時候,首先要做的一點就是要把員工當(dāng)作一個有思想、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來對待。事實上,你的批評能否取得預(yù)期效果,關(guān)鍵不在于你自己的動機或出發(fā)點有多么“高尚”或者“正確”,關(guān)鍵在于你批評對象,他從你的批評中感知到的個人主觀感受。如果他的感受是“消極的”、“負面的”、“被否定的”、“被貶低的”,那么,無論你自己覺得你的批評行為多么正確、多么高尚、多么富于技巧,都只會收獲相反的結(jié)果——就是員工的敵對、反感,甚至反抗。
因此,作為管理者的你,要想使得你對員工的批評富有成效,要讓別人心悅誠服地接受你所指出的缺點,并心甘情愿地做出調(diào)整和改變,首先需要明白的一個“大”道理就是“尊重”:你必須從真心幫助對方進步的角度出發(fā)、用不失對方自尊的、能夠給對方帶來積極情緒體驗的方式(至少不能是消極的情緒體驗)來給出你的批評、你的反饋。但是,在前文案例中的那個總經(jīng)理他是怎么做的呢?他在批評員工沒有取得效果的時候,居然選擇了“人身攻擊”(甚至有點“秋后算賬”和“惱羞成怒”的味道)。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于是我就借題發(fā)揮,趁機數(shù)落了她的缺點。我告訴她我為什么發(fā)這么大脾氣的原因,不只是眼下這件事,而是她自身的缺點。”而這,恰恰犯了批評的大忌:個人攻擊和缺乏尊重。
事實上,我們批評員工,最根本的目的是“消除過失,而保護個人”。即:糾正員工的不當(dāng)行為,而避免攻擊他的人格缺陷,避免否認(rèn)他的個人價值。因此,有效批評的第一個原則就是“指責(zé)行為,尊重個人。”如果你糾正的是一個具體的行為,而并不傷害他們的個人情感,他們就不會感到需要為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