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懷化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十條措施》。
通知指出:
1、從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在懷化市中心城區(qū)(含懷化經開區(qū)、懷化高新區(qū))購買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車位、車庫、雜物間)和存量住房,簽訂網簽協(xié)議并繳納契稅,所繳契稅稅率為1%的,由市財政按所交契稅對購房人予以全額補貼;
2、所繳契稅稅率為1.5%的,由市財政按所交契稅的2/3對購房人予以補貼;
3、所繳契稅稅率為2%以上(含2%)的,由市財政按所交契稅的5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
4、以上補貼均按年分期撥付,每年補貼三分之一,分三年到位。
此外,十條措施還包括適度支持小區(qū)防疫工作、實行人才購房補貼、實行復工安全條件承諾審核制、妥善處理工期延誤、緩解房地產企業(yè)困難、合理調整工程造價、暢通開(復)工綠色通道、支持竣工備案容缺辦理和主動提供上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