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我們人生中一輩子的大事,無論貧富都會在結婚時擺酒慶賀一番。那么對于有工作單位的上班一族來說,勞動法規(guī)定的婚假待遇是如何的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大連婚嫁的相關知識,那么大連婚嫁如何規(guī)定呢?大連婚嫁幾天?詳情請看如下知識。
1月19日,遼寧省法制辦就《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見稿!缎拚(草案)》將“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寫入,并刪除了“7天晚婚假”的獎勵待遇,這意味著如果草案獲審議通過,我省將取消7天晚婚假期,那么依照法律規(guī)定婚假只有3天。晚婚婚假擬取消,增加的60天產假擬不再以“晚育”作為條件。
60天產假擴大至符合規(guī)定所有夫妻調整完善獎勵保障措施,將增加產假60日的獎勵對象由原來的晚育職工擴大為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配偶護理假15日不變。刪除晚婚晚育的規(guī)定和晚婚獎勵待遇。為保證“老人老辦法”的有關政策得以落實,增加一條規(guī)定,即對于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規(guī)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的獎勵由其所在單位執(zhí)行的,明確要求單位負責人應承擔落實責任。
再婚夫妻中的一方有機會生3個孩草案提出,符合下列一個條件都可以申請再生一個子女。其中一個條件為“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含依法收養(yǎng),下同)一個子女,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這意味著,如果再婚夫妻其中一方再婚前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再婚前沒有子女,那么兩人再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后仍可再生一個。其他幾種情況如下: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一個以上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y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生育第一胎為三個以上多胞胎,全部子女或者除一個子女以外的其他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y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符合規(guī)定的夫妻可自選生育時間為了體現(xiàn)簡政放權和便民服務,將再生育審批權限由市縣衛(wèi)生計生部門下放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刪除了與全面兩孩生育政策不相適應的條款。草案規(guī)定,生育兩個以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服務制度,具體辦法由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guī)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可自行選擇生育時間。實施輔助生育技術不再需要持證明征求意見稿刪除了“夫妻因患不孕癥要求實施輔助生育技術的,應持有準許生育的證明。施術單位對無生育證明的,不得為其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條款。刪除“從事助產技術服務的醫(yī)療、保健機構和人員,在接生時,發(fā)現(xiàn)無生育證明的,應當及時通知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