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和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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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fā)證)流程執(zhí)行。

一、珠海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雙方提供一式三份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香港居民身份證。

澳門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澳門居民身份證。

臺灣居民:本人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本人在臺灣地區(qū)居住的有效身份證。

二、珠海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1、初審:雙方當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雙方當事人戶口薄原件(或者公安機關開具的在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雙方當事人結婚證原件(或者結婚檔案)。注:現(xiàn)役軍人一方需提供部隊開具《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及軍官證(士官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

2、受理: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fā)的結婚證;當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每人兩張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shù)接嘘P部門更正。居民身份證或者常住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3、冷靜期:受理申請次日起30日為冷靜期。

4、登記:三十日,雙方都未撤回離婚申請,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填寫離婚協(xié)議書并辦理離婚證。雙方未共同到場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三、珠海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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