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通知,自本月起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有關(guān)政策作出調(diào)整。其中,首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最低為20%,同時還恢復省內(nèi)異地在長公積金貸款購房,取消公積金貸款時間間隔等。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涉及省直各單位、中央駐長單位、各大專院校的職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暫未作政策調(diào)整,相關(guān)負責人表示具體政策還在研究中。
通知規(guī)定,對于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對于人均建筑面積尚未達到全市人均建筑住房面積標準的,再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50%降低為40%,利率上浮10%。購買精裝修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為家庭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所購為家庭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同時,通知將“借款人月償還貸款本息額與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資收入之比不得超過45%”調(diào)整為“不得超過50%”。對于借款人由代理機構(gòu)代繳住房公積金的,如在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且期間無斷繳或轉(zhuǎn)移的,可以免于提供社保繳交證明。借款人配偶未繳交住房公積金和社保的,提供單位月收入證明及近一年銀行工資卡流水,按實際情況確定收入。
此外,恢復辦理省內(nèi)其他中心(含長、望、瀏、寧)繳存職工在長沙購買自住房的異地貸款業(yè)務,異地貸款政策參照長沙中心貸款政策執(zhí)行。取消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在前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jié)清后6個月后的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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