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整治為官不為心得體會2016
為官不為現(xiàn)象當然不是時至今日才突然冒出來的。只不過,隨著改革步入攻堅克難、爬坡過坎的關鍵時期,隨著高壓反腐的一路高歌猛進,為官不為的積弊和危害也逐漸凸顯出來。
影響黨和政府形象,傷害民心……這些后果是顯性的,容易判斷和察覺。為官不為的真正恐怖之處,在于它的危害往往是隱性的、潛在的,與亂作為相比,更難引起警覺;等問題浮出水面時,往往已經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就拿反腐來說,為官不為造成的隱性危害至少有二。
首先,養(yǎng)癰成患,最終釀成“塌方式腐敗”惡果。山西就是典型例證。兩會期間,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回答媒體提問時坦言,山西的嚴重腐敗“是一坨一坨的”,“現(xiàn)在一查就是一幫,一動就塌方”。他指出,山西發(fā)生嚴重的腐敗問題,主要有四點原因:一是黨不管黨,沒有從嚴治黨;二是沒有從嚴治吏,權力失控;三是沒有擰緊總開關,道德塌方;四是沒有從嚴查處,養(yǎng)虎為患。四點原因,歸結為一點,其實就是:黨委沒有負起主體責任、紀委沒有負起監(jiān)督責任;說白了,就是為官不為惹的禍。
其次,稀釋反腐紅利,給人造成反腐“按下葫蘆浮起瓢”的錯覺。兩會上就有代表委員指出,隨著反腐力度加大,有的干部禮不收了、飯不吃了、紅包不收了,但該做的事也不做了,該協(xié)調的也不協(xié)調了;原來托托人還能解決的事情,現(xiàn)在反而常常被無限期擱置。這種現(xiàn)象,很容易令人產生反腐遏制了亂作為,反過來卻又助長了不作為的誤解,讓人感覺反腐并未給自己真正帶來實惠,反而帶來了新的不便。
為官不為給改革發(fā)展大局造成的隱性危害,也正在逐漸顯現(xiàn)。
在兩會前召開的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李克強談到兩種值得警惕的反,F(xiàn)象,都與為官不為密切相關。第一,從近年來審計情況看,發(fā)現(xiàn)有大量資金沉淀;一方面民生需求“嗷嗷待哺”,另一方面大量資金卻趴在賬上“呼呼大睡”。第二,去年個別領域重大工程投資只完成一半左右;全國建設用地已供土地使用率只有50%左右!斑@種狀況是多年來少有的”。
如果將腐敗比作黨和政府肌體上的明顯硬傷,那么為官不為則是黨和政府肌體內的潛伏病菌。正是意識到這一點,一段時間以來,李克強在不同場合反復強調: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敗,不作為的懶政也是腐敗!
篇二:整治為官不為心得體會2016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安慶市委書記虞愛華總結出為官不為“五型”:“打盹型”,精神萎靡不振,遇事裝聾作啞;“木偶型”,工作不推不動,甚至推而不動;“太極型”,有問題左躲右閃,遇矛盾上推下卸;“比劃型”,用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說唱型”,動口不動手,務虛不務實。
這描述的是為官不為的客觀表現(xiàn)。那么,導致為官不為的主觀因素又是什么?結合實踐分析,四種不良心態(tài)值得警惕。
其一,畏懼。黨的十八大以來,高壓反腐成為新常態(tài),“打虎拍蠅”戰(zhàn)果豐碩。這在極大震懾腐敗分子的同時,也讓一些領導干部患上了“反腐恐懼癥”:有問題的人惶惶不可終日,無心推進工作;沒問題的人則抱著“明哲保身”的錯誤觀念,把反腐倡廉和干事創(chuàng)業(yè)對立起來,不去推進工作。比如爭資立項,以前是千方百計跑資金、全力以赴爭項目,現(xiàn)在卻以“風聲緊了,要求嚴了”為借口,不跑不爭了,甚至有些資金給了、項目批了,也拖著不落實甚至設法推掉。
其二,迷茫。當前,我國經濟發(fā)展進入新常態(tài),舊體制沒有完全廢除,新體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些領導干部不學習、不鉆研,對新常態(tài)嚴重不適應,思想迷茫、行動失據,于是就抱著“不干事不出事”的心態(tài),尸位素餐、等待觀望。
其三,撒嬌。正如中國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所說,過去,一些干部無利不起早,沒利不當官;如今,他們對“新底線”“新規(guī)矩”表現(xiàn)出不適應,大談所謂“為官不易”,“這其實是在撒嬌”,F(xiàn)實中這種狀況確實不罕見。一些官員眼看制度籠子越織越密、作風管束越來越嚴、違規(guī)成本越來越高,索性滿地打滾、為官不為,該抓的不抓、該管的不管、該改的不改。
其四,頂牛。本屆政府不遺余力地推動簡政放權,一年多來,國務院提前完成了行政審批事項削減三分之一的目標,一些地方行政權力最多減掉了近七成。簡政放權,原本是既突出“放”又強調“管”,一些患有權力“依賴癥”的官員卻因為對“放”心懷不滿,于是便任性地“一放了之”,以怠行職責的方式搞消極對抗,跟中央頂牛。結果是,亂伸的手縮回來了,監(jiān)管的眼也閉上了……
篇三:整治為官不為心得體會2016
政府工作報告開出了兩劑“藥方”:一是完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對實績突出的,要大力褒獎”;二是加強監(jiān)督問責,“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
這是有很強現(xiàn)實針對性的。以往的考核評價機制和監(jiān)督問責制度,對不作為這種“隱性”失職界定不清、重視不夠、監(jiān)督不嚴,導致“庸官能混,懶官能撐”;另外,問而無責、考而無據的現(xiàn)象普遍存在,問責和考核常常流于形式,致使為官不為問題蔓延。根除為官不為毒瘤,當務之急就是通過改革完善制度機制,劃定領導干部“行為紅線”,充分發(fā)揮考核、問責的導向、激勵、約束、懲治功能,讓會干事的上去、不干事的下去、干壞事的進去。
變化已經在發(fā)生。中央新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已經出臺,地方政府對于官員的政績考核導向與指標也出現(xiàn)了實質性變化;一些地方還專門出臺了為官不為問責辦法,如遼寧,11月就出臺了《黨政領導干部不作為不擔當問責辦法(試行)》,明確要求對領導干部8種不作為、7種不擔當情形進行追責。公開披露的信息也顯示,全國已有數(shù)千名為官不為干部受到嚴肅處理。
向為官不為亮劍,凸顯從嚴治吏新常態(tài)。下一步,中央必將騰出更多精力治理不作為。那些依然故我、為官不為的,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