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對“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哲學基礎進行了闡述!四個全面”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是堅持走道路、法治體系、建設,實現(xiàn)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認識維護憲法權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的重要性,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
新中國依憲治國走過不平凡的歷程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先后頒行了4部憲法。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規(guī)定了新中國在政治、經(jīng)濟、軍事、文化教育、民族等方面的基本政策,不但在法律上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也為日后制訂正式憲法奠定了基礎。
新中國成立后,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1954年9月20日通過了我國第一部憲法,即1954年憲法。這部憲法總結(jié)了中國人民長期革命斗爭的歷史經(jīng)驗,確認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zhì),制定了從新民主主義向過渡時期的總?cè)蝿占捌鋵崿F(xiàn)的具體方法和步驟,為推動的發(fā)展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史上的里程碑。
自20世紀50年代后期起,由于種種歷史原因,人民民主原則與法制原則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受到削弱!拔幕蟾锩遍_始后,憲法的實施更是遭到嚴重破壞。在極“左”路線盛行的政治氛圍下,我國第二部憲法即1975年憲法頒布。這是一部很不完善而且有著嚴重缺點和錯誤的憲法。
“文化大革命”結(jié)束后,為恢復被破壞的民主與法制原則,適應新的歷史時期的需要,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1978年3月5日通過了我國第三部憲法,即1978年憲法。由于當時歷史條件的局限,這部憲法未能完全擺脫“左”的指導思想的影響,仍然存在理論上的誤區(qū)和內(nèi)容上的不完善。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把全黨工作重心轉(zhuǎn)移到上來的戰(zhàn)略決策,并且提出了進一步擴大人民民主、加強法制建設的要求。1980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接受*建議,決定修改憲法。憲法修改委員會于1982年2月提出憲法修改草案討論稿,經(jīng)多次征求意見并進行修改后,于同年4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并決定將其交付全國各族人民討論。在歷時4個月的全民討論中,廣大群眾表現(xiàn)出了高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