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報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為切實落實去年中央巡視組對我省教育問題的巡視整改意見,依法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招生政策,請設區(qū)市教育局按照我廳《關于嚴格規(guī)范義務教育學校入學招生管理的通知》(閩教基〔2014〕45號 ),認真制定、及時報送新學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落實。
一、健全招生入學制度。各地要根據新型城鎮(zhèn)化改革發(fā)展需要,按常住人口合理確定小學招生片區(qū)。初中學校通過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多校劃片隨機派位等方式,實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不得面向全縣(市、區(qū))招生。
二、堅持實行陽光招生。各地要向社會公布學校的辦學性質,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招生辦法、程序,報名時間地點、所需的證件材料,咨詢電話,以及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通過電話舉報、網絡舉報等方式,暢通舉報渠道,根據線索認真調查,嚴肅查處違規(guī)招生行為,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告。全面應用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功能,做好小學入學和“小升初”工作。
三、健全協(xié)作應急機制。建立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之間、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之間專項直通網絡,出現(xiàn)問題,要在第一時間通氣、協(xié)商和處置,做到各個工作環(huán)節(jié)無縫銜接,確保學生按時、有序入學升學。及時回應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熱點事件,講清真相和原因,澄清不實信息,減少社會負面影響。
四、加強釋疑解惑引導。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聯(lián)系新聞宣傳等部門、單位,有效開展宣傳引導,充分、深入、細致解讀當地入學政策,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招生入學政策,營造良好氛圍。
五、報備招生工作意見。請設區(qū)市教育局按照我廳“閩教基〔2014〕45號”文件要求,匯總所屬各縣(市、區(qū))、市屬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含小升初),并將紙質稿、電子稿,以及向社會公布的網址,于6月8日前報送我廳基礎教育處,我廳將通過門戶網站統(tǒng)一公布。省屬中小學入學招生工作意見直接報送我廳基礎教育處。電子郵箱:jytjjc@fjedu.gov.cn(請將各縣招生工作意見電子稿匯總打包,另附含有各縣公布網址的WORD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