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文章為大家提供辦理離婚證的辦理條件,材料,流程等相關信息,大家可參照本文內容前往辦理。
辦理條件
1、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辦理材料
1、雙方戶口簿原件、雙方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本人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離婚協(xié)議書。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jiān)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日照市東港區(qū)婚姻登記處
薈陽路128號
日照市嵐山區(qū)婚姻登記處
嵐山中路
日照市五蓮縣婚姻登記處
利民路19號
日照市莒縣婚姻登記處
振興東路99號
日照市各區(qū)婚姻登記處聯(lián)系地址及電話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不收費,材料齊全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