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又將要過去了,而作為獎勵,年終獎則是不少勞動者的期待:年終獎有多少?年終獎怎么繳稅?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為您整理了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僅供參考!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其它所得。
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法定扣除額3500元(或外籍人員4800元)后,還可據實扣除個人按規(guī)定標準繳交的社保費和住房公積金,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于3%~45%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規(guī)定,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3500元(或外籍人員4800元)-其他可扣除項目金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例:某人月工資、薪金收入6000元,個人負擔的社保費230元,住房公積金300元,假設無其他扣除項目,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6000-3500法定扣除費用-230社保費-300住房公積金=1970(元)
應納稅額=1970×10%-105=92(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fā)放的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xiàn)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從2005年1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1、先將雇員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如果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法定扣除費用額時,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法定扣除費用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2、將雇員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第1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征稅。
注: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實行年終雙薪、年薪制的,應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辦法計繳個人所得稅。
例1:某人一次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6100元,當月工資為5000元。適用稅率是3%(用6100÷12=508.33元找稅率是3%),速算扣除數(shù)是0。
應納個人所得稅:6100×3%-0=183(元)。
例2:某人一次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6100元,當月工資為3000元。由于當月工資低于費用扣除額3500元,故允許扣除差額500元(3500-3000=500元),適用稅率是3%[用(6100-500)÷12=466.67元找稅率是3%],速算扣除數(shù)是0。
應納個人所得稅:(6100-500)×3%-0=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