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房產稅征收標準全文解讀相關資訊,暫未出臺的信息參考以前年度。如有變動,請以當地相關部門的公布消息為準。
2017年湖南房產稅征收標準全文解讀
以下是關于湖南的房產稅政策最新消息相關消息,暫定2017年繼續(xù)沿用該政策2015說明,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準!2015年房地產稅開征最新消息?2015年房產稅新政策是什么?搜房網為你解讀。3月31日起,現行房產稅最新政策開始執(zhí)行,具體細則詳見下文。此外,房地產稅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內部征求意見,新型房地產稅什么時間、以何種形式開征,以及征收對象、免征范圍的劃定等涉及具體執(zhí)行層面的問題,尚未有定論,也就是說新型房地產稅還沒有開始征收。
一、房產稅征收范圍:
房產稅的征收范圍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qū)。房產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房產稅征收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guī)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產稅如何計算,成為很多買房者或賣房者最關心的事情。比較購房款金額大,房產稅也會繳納的比較的。那么在房屋買賣或出租的時候房產稅該怎么計算呢?
一、計算方式:
1、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余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二、計稅依據:
1、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guī)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guī)定,既有利于各地區(qū)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xù),提高征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wèi)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從租計征
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3、注意事項
(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qū)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