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俗話說,只有安居才能樂業(yè)。只要是有關房子的話題,總能引發(fā)老百姓的關注。昨天,“房產稅最快可能在2017年通過”的消息在網絡熱傳。此前,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曾經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已經將房地產稅法列入到第一類的立法項目。而近期,又有專家表示,本屆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年底,因此,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會在2017年年底前通過,慢的話可能會在2017年年底提交審議,在下一屆人大任期內通過。
根據這樣的說法,一旦房產稅開征,估算價值100萬元的房產可能會每年增加約5000元的稅負。對此,財經評論員馬光遠發(fā)表文章說,房地產稅2017年征收的概率等于零!經過10多年的爭論,房產稅無論是征收目的,還是征收環(huán)節(jié)等基本問題分歧越來越大。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的立法之后,問題更為復雜,究竟“房地產稅”就是以前討論試點的“房產稅”,還是一個新的稅種,還是所有與房地產有關的稅收的總稱,三中全會并沒有明確,專家學者有各種不同的解讀。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曾經表示,中國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征收的財產稅,這在國際上難以找到借鑒先例。即便將來全面開征,規(guī)模也遠不及私有制下的房產稅規(guī)模大小。因此,房地產稅的征收仍舊困難重重。房地產稅如何征收還需深入調研謹慎推行。資深房地產專家韓世同就此做出點評。
韓世同:房地產稅的立法和征收,為什么如此復雜,難點到底在哪里?我覺得主要在于三個方面,首先是征稅的目的,為什么征?很多人認為調房價,我認為關鍵是要替代我們現(xiàn)行的依賴土地財政的稅制,即改變“寅吃卯糧”的這種現(xiàn)象。另外,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其實都明確提出,房地產的立法不可能單向運作,它必須要結合土地制度、財稅制度,還有金融制度這幾大制度的同步改革,它牽一發(fā)而動全身。但是現(xiàn)在,這些改革全部都延后了,那么房地產的立法和房地產稅的開征,不延后也不太可能。如果強出立法,要達成共識也不太可能,因為這個是關系所有國民的一件大事,如果不能得到大多數(shù)國民的認可,就非常難實施。另外,立法的程序可能也會非常漫長,物權法的整個立法過程長達十年,房地產稅的立法還是要等待比較好的時機,要配合土地制度、財稅制度、金融制度改革,才能夠完善的做好它,否則,推行了也沒有意義,就算實施可能開征的成本要比征收的稅收還多,這就會得不償失。另外,社科院提出,下半年樓市有可能會出現(xiàn)調整。我認為房產稅開征在目前進行不太可能,但是我們應該防范。林毅夫、陳志武在3月份博鰲論壇上提出,要警惕房地產引發(fā)金融風險,我覺得這不是杞人憂天,因為房地產跟金融互為因果,一方面我們要防范金融風險,另一方面也要防范房地產的市場風險,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這樣才能夠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