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產假工資發(fā)放標準,江蘇產假工資一個月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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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是針對孕婦這類特殊群體來說的,既然被稱之為特殊人群,自然也就有特殊的待遇,對于孕婦,國家是有相關的福利政策的。那么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發(fā)?產假的分類有哪些?這些都關系著我們的經濟收入,因此也是需要我們格外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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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產假規(guī)定:

根據國家衛(wèi)計委關于可在地方性法規(guī)中保留延長婚假的指導建議,江蘇省條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guī)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取消了“晚婚生育”和“可以延長婚假”的規(guī)定。也就是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都將享有國家規(guī)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10天,一共13天。

條例修改案(草案)中還增加了男方護理假時間,符合條例規(guī)定生育的,女方享受國家規(guī)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30天,一共12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法律依據:
《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guī)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guī)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guī)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guī)定假期內照發(fā)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guī)定的假期。

一、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發(fā)?

自2016年1月1日起,女職工生育可享受12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因此產前15天不能按照產前假支付工資,而應該按照產假標準支付工資。

按照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杜毠趧颖Wo特別規(guī)定》第八條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如果生育津貼高于或者等于女職工的平均工資的,則女職工只能拿到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和工資不能同時得到。如果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平均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津貼發(fā)放有兩種情況:①社保機構直接給員工;②打到公司賬戶,由公司再發(fā)放給員工。一般來說,女職工生育完后,向用人單位提交相關生育證明資料后,由社保基金一次性支付的。款項會打到公司賬戶中,由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女職工。公司既可以在員工生育之后將應付工資一起給到員工,也可以先按月發(fā)放,屆時生育津貼報銷至公司賬戶,則采用多退少補的原則,也就是生育津貼實際大于公司發(fā)放的,公司把多的部分給到員工,生育津貼不夠,則由公司補足。而發(fā)放到公司的生育津貼數額是可以到當地社保中心查詢的?偟膩碚f記住一個原則,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哪個高,就按照那個標準發(fā)放。

二、產假的分類有哪些?

1、產前假

我國規(guī)定的產前假期為15天。但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值得注意的是,產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遲使用。

2、晚婚晚育產假

我國晚育產假規(guī)定,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值得注意的是,晚育假30天是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國定假日

3、哺乳假

女性職工在生育后.如果嬰兒在一周歲內,單位應該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yǎng))。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

另外,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以有哺乳假六個半月。

4、保胎假

如果要申請保胎假,就需要醫(y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處理。

5、產檢假

我國對產檢假沒有正式的規(guī)定,只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第六條寫到: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如果是二胎的話,最少也是享有128天的產假待遇,而且大部分地區(qū)的二胎產假只要在符合準生和合規(guī)的基礎上,所休假期是不會低于第一胎的。但是按照不同省市甚至居民身份以及當地的即時政策不同,給到的實際生產假、陪產假以及匹配到晚婚晚育的獎勵性產假也是不太一樣的,具體詳細還請依據當地實際政策法規(guī)為準。

三、有關產假期間的勞動爭議問題

沒給員工買社保?產假權益不能少!有的公司可能沒有給員工購買生育保險甚至是購買社保,這種情況下員工懷孕公司首先不能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同時要按照實際上年度平均工資向員工支付產假工資,來保障其權益。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并要求解除勞動關系,或者不給予員工合法應得的產假休息時間,那么員工可直接向當地勞動監(jiān)察大隊提起仲裁。不僅100%會得到自己的權益,也就是產假工資和產假休息時間,甚至公司之前未能補繳的社保也會相應給到補償,所以在遇到這種問題時一定要堅持守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被公司所誘導放棄!休產假還要在家工作?“加班費”另外算!另外,有的公司的員工因為崗位特殊性,在休息產假期間在家還要參與工作,這種情況也是比較多見的,例如很多企業(yè)的女性管理人員就是這樣。那么當發(fā)生這樣的情況時候,首先是不建議員工在懷孕的時候參與工作,這樣對個人健康不好,而且大多數企業(yè)也不會冒險或者鼓勵員工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但是如果員工確實合理參加了工作,則公司應該按照正常工資標準同時支付給員工工資,此時支付的員工工資和生育津貼并不沖突。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確實要求你產假期間工作了,則需要根據勞動時間,額外支付發(fā)對應的工資。哺乳期要求上夜班?你可以按規(guī)定拒絕!關于哺乳期的情況,《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對這一塊做了明確規(guī)定!杜毠趧颖Wo特別規(guī)定》(國務院令第619號)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y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女職工在工作時間需要進行產前檢查的,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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