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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7〕4 號)和《關于印發(fā)<湖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辦法>的通知》(湘教發(fā)〔2015〕14號)精神,2017年我省繼續(xù)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到農村初中、小學任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7年,我省“特崗計劃”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招聘崗位共9838個(其中,國家特崗計劃設崗縣招聘崗位7211個,省特崗計劃設崗縣招聘崗位2627個)。根據(jù)湘教發(fā)〔2015〕14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核定的招聘計劃總數(shù)為6400人(其中,國家特崗計劃招聘5000人,省特崗計劃招聘1400人)。各設崗縣市區(qū)的崗位設置、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及核定的招聘計劃統(tǒng)一在湖南省畢業(yè)生就業(yè)網(wǎng)(http://www.hunbys.com)發(fā)布,具體情況請查閱《2017年湖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計劃表》(附件1)、《2017年湖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附件2)。

二、招聘原則

1.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定縣、定校、定崗”和“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原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1月1日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yè)?飘厴I(yè)生。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志愿服務農村教育,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蚬ぷ(待業(yè))期間表現(xiàn)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截至2017年8月31日,往屆畢業(yè)生的年齡在30歲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學歷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可以報考初中和小學招聘崗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yè)?飘厴I(yè)生,只能報考小學招聘崗位。

4.教師資格條件

(1)報考初中招聘崗位:已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且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其中,任教學科為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的,可以報考科學、勞動技術、科技活動任教崗位; 任教學科為體育與健康、生物的,可以報考生命與健康常識任教崗位;任教學科為體育與健康的,可以報考體育任教崗位;任教學科為思想政治的,可以報考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思想品德任教崗位。

(2)報考小學招聘崗位:已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為非音樂、體育、美術的,可不受任教學科的限制報考小學招聘崗位(音樂、體育、美術學科任教崗位除外);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為音樂、美術、體育的,只能報考相應的音樂、美術、體育學科任教崗位,報考音樂、美術、體育教學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應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

5.報考特殊教育學科崗位的,其所學專業(yè)應是特殊教育類專業(yè),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一般可不受限制。

6.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病和精神病史,體格條件經體檢合格。

7.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有關要求。

(三)具備下列條件者,可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1.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或“三支一扶計劃”、且有從教經歷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

2.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

3.應聘大學入學前戶籍所在縣招聘崗位的。

4.復員轉退軍人。

5.少數(shù)民族畢業(yè)生。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7年4月28日至5月4日18: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三)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登陸湖南省畢業(yè)生就業(yè)網(wǎng),進入“湖南省特崗計劃信息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信息系統(tǒng)”),嚴格按要求客觀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和應聘志愿(畢業(yè)學校、專業(yè)等信息應與相關證書的信息一致,填寫全稱)。填寫報名信息時,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任教學科且只能填寫一個應聘志愿,同時填寫是否參加志愿征集的信息。應聘志愿為初中招聘崗位的,征集志愿時只能填報初中招聘崗位;應聘志愿為小學招聘崗位的,征集志愿時只能填報小學招聘崗位。

2.省內高校畢業(yè)的報名人員須填寫本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編號。協(xié)議書編號可在湖南省畢業(yè)生就業(yè)網(wǎng)的“報到證查詢”欄目查知。

3.報名人員應按以下要求上傳有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掃描分辨率200DPI以上,翻拍無效)。

(1)往屆畢業(yè)生:

①免冠彩色登記照(一寸);

②身份證(正反面);

③畢業(yè)證;

④教師資格證;

⑤證明具有教學實踐經歷的相關材料;

⑥證明具備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相關材料。

(2)應屆畢業(yè)生:

①免冠彩色登記照(一寸);

②身份證(正反面);

③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④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名人員,應向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⑤證明具備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相關材料。

4.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即可提交。報名信息提交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名信息。未按規(guī)定提交報名信息的報名人員視為放棄報名。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5.報名期間不采集報名人員的聯(lián)系方式,個人聯(lián)系方式在打印《面試通知書》時采集。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網(wǎng)上資格初審和錄用前的資格復核。報名時的網(wǎng)上資格初審由省教育廳及有關直屬單位負責,錄用前的資格復核由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網(wǎng)上資格初審合格者,方可進入后續(xù)的招聘工作環(huán)節(jié)。

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及特崗教師服務期內,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與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實或信息不準確、上傳的材料模糊不清無法辨認、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隱瞞有關情況或信息、提供虛假錯誤的材料或信息、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一律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報名、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報名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5月10日,公布網(wǎng)上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報名人員可登陸信息系統(tǒng)查詢本人網(wǎng)上資格初審結果。

網(wǎng)上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應于5月17日至19日通過信息系統(tǒ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荚嚳偝煽?yōu)楣P試成績的70%與面試成績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一)筆試

1.采用閉卷方式,時量為120分鐘。

2.時間: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點設長沙市。報名對象所在考點、考室及座位號見筆試《準考證》。

4.報名人員可于6月5日起上網(wǎng)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5.報名人員如對筆試成績有疑問,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查分申請書到湖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辦公室(簡稱省特崗辦)申請查分。受理查分申請的時間為6月5日-6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采取分縣分學科的方式確定。面試對象由直接入圍面試對象和征集入圍面試對象組成,確定原則如下:

(1)直接入圍面試對象。根據(jù)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和應聘志愿,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該比例以下簡稱“入圍人數(shù)比”)確定面試對象(遇到小數(shù)點時一律余進,下同)。

(2)征集入圍面試對象。當分學科的直接入圍面試對象人數(shù)未達到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的入圍人數(shù)比時,則從全省所有參加了本學科筆試且在志愿征集欄中填報了“參加”的對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確定面試對象,直至該學科所有面試人數(shù)達到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的入圍人數(shù)比。

(3)核減與調整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當確定的分學科所有面試對象人數(shù)無法達到本學科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的入圍人數(shù)比時,則按入圍人數(shù)比相應核減本學科已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核減的招聘計劃數(shù)調整到本縣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大于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且在調整后所確定的面試對象人數(shù)可達到入圍人數(shù)比的學科。當調整后仍無法達到上述要求時,招聘計劃數(shù)調整到其他設崗縣。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調整后,應按調整后的招聘計劃數(shù)重新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對象名單于6月16日公布。

3.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

4.列為面試對象的報名人員,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通知書》由報名人員通過信息系統(tǒng)自行打印。同時,報名人員還應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準確填寫個人聯(lián)系方式,提供虛假或不實個人聯(lián)系方式的,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5.面試時間定于6月23日-25日,具體安排另行公告。

七、體檢

(一)確定體檢對象

1.省教育廳根據(jù)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志愿和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分縣、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缺額時,從已參加本崗位面試的對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遞補體檢對象。

3.當已確定的體檢人數(shù)未達到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時,省教育廳根據(jù)實際情況組織志愿征集工作。志愿征集后,仍根據(jù)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志愿和核定的招聘計劃數(shù),分縣、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4.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放棄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有關真實情況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體檢標準

體檢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體檢

體檢由設崗縣組織實施。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應提前將體檢安排通知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持本人身份證及設崗縣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設崗縣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用表為《湖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體檢表》(附件3)。體檢結果由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后通知體檢對象本人,并報省教育廳。

八、公示與崗前培訓

體檢合格對象名單由省教育廳向社會公示。

體檢合格對象須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由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籌安排進行。

九、確認擬聘用人員

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對象,由省教育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通知各有關設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

十、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yè)生就業(yè)報到證》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研究生就業(yè)報到證》到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報到。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須認真進行錄用前的資格復核工作,復核時凡不符合招聘條件、未出具上述材料原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應聘對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省教育廳。資格復核無誤后,應聘人員與設崗縣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按已錄取的招聘崗位簽訂聘用合同。

十一、公布招聘結果

招聘工作結束后,省教育廳、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文公布2017年全省特崗教師招聘結果。

十二、上崗任教

特崗教師須根據(jù)設崗縣教育局的統(tǒng)一安排,于秋季學期開學前到聘用合同規(guī)定的學校上崗任教。同時,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原省人事廳、省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湘教發(fā)〔2009〕28號)的要求為特崗教師辦理相關手續(xù)。

十三、聘期待遇

(一)聘用期內,特崗教師的工資待遇及享受的有關政策、戶口及檔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按照湘教發(fā)〔2009〕2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特崗教師服兵役的情況。服役前必須書面向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服役期間,保留其特崗教師資格。服役期滿,要求重新上崗者,須在服役期滿后1個月內向省特崗辦提出書面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當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請的,納入當年度特崗教師招聘計劃;當年8月1日后提出申請的,納入下一年度特崗教師招聘計劃。經批準重新上崗者,不需要重新考試,由原設崗縣直接安排上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崗教師的職責及服務期。服役時間不計入特崗教師服務時間。

十四、其它規(guī)定

(一)截至2017年9月仍在服務期內(含自動離職)的特崗教師,不納入招聘范圍。

(二)考試成績并列者之一需列為面試或體檢對象時,則并列者全部列為面試或體檢對象。

(三)特崗教師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有關部門(單位)不得向報名人員收取任何費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應考復習班。我廳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特崗教師招聘培訓班,也沒有委托其他任何機構舉辦類似培訓班,報名人員應謹防在2017年湖南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工作中上當受騙。

(四)特崗教師招聘實施過程中,有關招聘政策、程序、標準,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的具體工作安排,以及招聘計劃與崗位信息,報考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準考證,考試成績,確定的筆試、面試、體檢、擬聘用人員名單等信息,均通過湖南省畢業(yè)生就業(yè)網(wǎng)上的信息系統(tǒng)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報名應聘人員應及時查詢。

(五)以上安排如有變動,以原作出決定的單位或工作機構的變動通知為準,且變動信息應提前3天公告或直接通知報名應聘對象。

(六)省特崗辦通訊地址:長沙市東二環(huán)二段238號省教育廳機關院內,郵編:410016,聯(lián)系人:劉國才、王武;電話(兼?zhèn)髡?:0731-82203481,電子信箱:lgcai99@sina.com.cn。

(七)報考咨詢

咨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除報名咨詢外,其他咨詢時間不含節(jié)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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