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學生請假條
姓名 | 專業(yè)班級 | 宿舍 | |||||
家庭地址 | 家庭聯(lián)系方式 | ||||||
本人外出去向 | 本人聯(lián)系方式 | ||||||
請 假 原 因 | 本人因 ,特向老師提出請假申請,望予以批準,請假期間安全問題由本人自己負責。 請假時間(根據自己請假實際情況選填): 1、從 年 月 日(星期 )第 節(jié)課到第 節(jié)課,共 節(jié)課。 2、從 年 月 日(星期 )到 年 月 日(星期 ),共 天。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班主任 或輔導員 意 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書 記 意 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
銷假時間 (銷假時簽) |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 時到學工辦銷假。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備注 | 1、請假三天及以上須經王書記(10427)審批。 2、本假條一式兩份,一份交學習委員,另一份交學工辦10428,以備查。請假一天及以上,時間一到就需到10428銷假。 3、在“請假時間”一欄中注明請假的起止時間,根據自己請假實際情況選填,如:2月27日星期一第三節(jié)到第八節(jié),或者2月27日星期一到2月29日星期三,共計3天。 4、請病假需附病例復印件,請假回家的需在請假前與家長聯(lián)系,得到家長同意方可請假,返校后需附家長簽字到10428銷假。 5、對無故曠課學生將嚴格按照《成都學院(成都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