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學習心得體會(1)
作為"中國式民主"集中體現和充分彰顯的重要平臺,全國兩會是匯聚民意民智、共商發(fā)展大計的場所,更是夯實"中國式民主"道路自信的有力實踐。
人民當家做主是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得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真正體現了人民的主體地位,以及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在革命、建設的長期實踐中,形成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六十多年來,人民政協通過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對民主政治建設發(fā)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名非天造,必從其實。"設計和發(fā)展國家政治、民主制度,必須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有機統一,不能搬來一座"飛來峰".應當看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政治協商制度的確立,是黨*民歷經探索后作出的歷史選擇。放眼寰宇,一些國家因照搬"西式民主"而導致明顯的"水土不服"警示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將"中國式民主"發(fā)揚光大,讓人民的權力充分行使,為中國道路、中國自信夯實基礎。
一年一度的"兩會時間",既是外界了解"中國式民主"的重要窗口,也是中國民主制度與時俱進不斷發(fā)展的重要契機。今年人代會將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這正是憲法賦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神圣職責,充分體現出發(fā)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體作用、推進立法科學化民主化等積極意義,也是在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實現法治與民主有機融合、相得益彰的重要實踐。
強調,人民民主是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就沒有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兩會時間"是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不斷解決好人民最關心的現實問題,凝聚起最廣大人民智慧和力量的重要時間節(jié)點,對于發(fā)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意義非凡。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在黨中央"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的引領下,2015年的"兩會時間"定能為我國進一步擴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提供更多可能,定能進一步夯實"中國式民主"的道路自信。
全國兩會學習心得體會(2)
今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備受關注的新預算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年,更是按照新預算法編制的政府預算接受人大審查的第一年。
修改后的新預算法篇幅擴大一倍,多達82處的修改幾乎讓舊法案"煥然一新",按照新預算法要求編制的2015年政府預算草案較往年有很多新變化,如報告了全口徑預算收支情況、增加了對支出和政策分析的內容、不回避債務風險、轉移支付、財經紀律松弛等昔日敏感問題,應該說在推進依法理財上邁出新的一步。
財政是國家現代治理體系的基礎。各級政府嚴格依法理財,既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長期以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在依法理財上還存在很多不規(guī)范的現象。比如,部分政府收入游離于預算體系之外,金額巨大的地方政府債務長期處于隱蔽狀態(tài)局部存風險隱患,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復引發(fā)"跑部錢進",各部門預算的透明度不夠等。
更有甚者,破壞和違背財政紀律,出現截留、挪用、占用或拖欠財政資金,隨意減免稅、超收不入賬、私設小金庫等問題。這既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不符,也與依法治國相悖。
新預算法最大的變化是對立法宗旨的修改,把"規(guī)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寫入立法宗旨,其帶來的根本性變化是使預算法從過去的政府管理法變成了規(guī)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政府從過去管理監(jiān)督的主體轉變?yōu)楸还芾、被監(jiān)督的對象。
這一變化對于今天如何看管好規(guī)模超過20萬億元的國家財政大盤子具有深遠意義。新預算法補充了違反預算法的一系列法律懲戒條款,正是嚴肅財經紀律、用鐵腕法律制度規(guī)范約束政府亂花錢的具體體現。
實踐證明,一個科學合理的預算法,能更清晰地劃定政府與市場邊界,厘清中央和地方權責關系,有助搭建良好的國家治理架構,有效地遏制腐敗。換句話說,政府"依法理財"建設法治財政是實現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盡管依法理財不能一蹴而就,但法治化和科學化方向已經明確。在以法治引領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的過程中,各級政府理應把"依法理財"和定向宏觀經濟調控、增收節(jié)支、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反對腐敗緊密結合起來,把"依法理財"與財政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緊密結合起來,用法律鐵腕看好"納稅人"的血汗錢。
全國兩會學習心得體會(3)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guī)劃的收官之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人民政協的使命更加艱巨。
如何圓滿完成使命?如何更好發(fā)揮政治協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向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所作的工作報告中,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指出,要"做到協商民主有新加強,民主監(jiān)督有新舉措,制度建設有新進展,增進團結有新作為,履職能力有新提高,進一步把人民政協事業(yè)推向前進".
這五個"新",具有嚴密的內在聯系。加強協商民主,就要強化民主監(jiān)督、完善制度建設、鞏固和發(fā)展統一戰(zhàn)線、推進履職能力建設。作為今年政協工作的"路線圖",我們要牢牢把握。
為什么要加強協商民主?因為人民政協為推進我國各項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協商民主源自中國共產黨*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今年 2月,中國共產黨中央印發(fā)的《關于加強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指出:加強協商民主建設,有利于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更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有利于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沖突、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有利于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鞏固和擴大黨的執(zhí)政基礎,有利于發(fā)揮我國政治制度優(yōu)越性,增強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民主監(jiān)督,是人民政協的職能,也是協商民主的基本實現途徑。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過民主評議等多種方式,對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的實施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越廣泛高效,民主的優(yōu)勢就發(fā)揮得越充分。
俞正聲在報告中指出,要"以專委會為依托,以會議、調研、視察、提案、信息、大會發(fā)言、新聞報道等為載體,圍繞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等問題,開展具有監(jiān)督性的履職活動,如實反映情況,坦率提出批評和建設性意見,促進相關工作的改進和加強".
制度是協商民主的保障。開展協商民主必須規(guī)范有序,一些有效的經驗做法必須加以鞏固。協商民主的內容、形式、程序、成果運用以及與黨政工作的銜接,以及委員的構成和聯絡等,都需要形成完備的制度體系。還"要增強制度觀念和規(guī)則意識,強化制度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健全委員履職評價機制,提高制度權威性和執(zhí)行力".
團結是政協工作主題。人民政協是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發(fā)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的重要平臺,所有人都應該是平等的、友好的、和睦的。正如俞正聲所說,"要堅持體諒包容、求同存異" ,"要堅持商以求同、協以成事".
加強履職能力建設,一方面人民政協要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加強制度建設;另一方面委員要提高思想認識、盡職盡責。人民政協往往能在具體實踐中總結經驗,提升履職能力,比如召開專題協商會、雙周協商會等。
去年以來,人民政協圍繞經濟發(fā)展等重大問題咨政建言、獻計獻策,在國家發(fā)展、社會穩(wěn)定、人民安居樂業(yè)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當前的復雜形勢和繁重任務,要求我們貫徹落實五個"新",實現人民政協的新發(fā)展,開創(chuàng)新局面。
全國兩會學習心得體會(4)
春天的腳步,奏響催人奮行的樂章。今天,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萬眾矚目中拉開大幕。全國人大代表肩負人民重托,齊聚北京共議國是,光榮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我們對大會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
時光在回溯中尤顯不凡。全面深化改革元年,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環(huán)境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任務,本屆全國人大在以*同志為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職權,各方面工作成效顯著。
惟其艱難,方知勇毅;惟其磨礪,始得玉成。這一年,無論是開展第一個國家憲法日活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還是修訂環(huán)境保護法、預算法、行政訴訟法等重要法律,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得以充分發(fā)揮;無論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等重大法律問題作出決定,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還是抓住促進經濟平穩(wěn)發(fā)展、加強預決算監(jiān)督、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問題,監(jiān)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都得到切實增強。作為支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剛剛度過60 歲生日的全國人大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壘筑了堅實的政治基礎,凝聚起強大的精神動力。
"四個全面"為早日實現中國夢擘畫出清晰路線圖。協調推進這一引領民族復興的戰(zhàn)略布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用獨特、不可替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政治建設是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關鍵一環(huán),始終需要人大在民主政治建設、政治文明發(fā)展、政治體制改革上接力爬坡。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依法治國形同"鳥之兩翼、車之兩輪",統一于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始終需要人大在科學立法、執(zhí)法司法監(jiān)督和民主發(fā)展等方面久久為功。全面從嚴治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為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固本強基,始終需要人大提供堅實的法治支撐。波瀾壯闊的"四個全面"偉大實踐,為人大充分發(fā)揮根本政治制度優(yōu)勢、激發(fā)創(chuàng)新活力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舞臺。
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加速提升人大履職能力,正逢其時。堅持立法先行,不斷完善以憲法的法律體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將為依法治國提供必要前提。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和"一府兩院"工作的監(jiān)督,對有效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至關重要。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自覺接受人民監(jiān)督,是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關鍵所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以人民之心為心,讓人民對改革積淀更多獲得感,使法治明燈在人民心中閃耀,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任重道遠、使命崇高。
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關鍵之年、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guī)劃收官之年。全國人大代表盡心履職,集睿智之言、納務實之策,引領全國各族人民心往一處想、智往一處謀、勁往一處使,一定能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的歷史新征途中,為成就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偉業(yè)匯聚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