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國家法律該怎么管?
張浩/漫畫
本期話題:教育部副部長郝平近日表示,目前教育部正配合全國婦聯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將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家庭教育法出臺指日可待,你對這部法律有哪些期待和建議?
話題預告:深圳日前開展了全面“禁摩限電”專項行動,引發(fā)市民熱議。自4月11日起,北京也將在部分路段禁止電動二輪車通行。摩托車、電動二輪車該不該禁,應該怎么管,您有哪些意見建議?
符向軍:讓法律走進家門
家庭教育立法是法律走進家門的體現。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在依法治國的時代主題下,“法律不入家門”的傳統(tǒng)思維已然不合時宜。從“;丶铱纯础比敕ㄒ约胺醇冶┓ǔ雠_也可看出,法律走進家門是法治的必然趨勢,是法治觸及社會治理體系各個層面的體現。
家庭教育立法不僅是法治建設的宏觀需要,也是解決家庭教育、社會保障與服務、孩子健康成長等一系列現實問題的具體而微的需要。比如針對城鄉(xiāng)二元差別下家庭教育發(fā)展不平衡的問題,需要立法平衡權益,規(guī)定財政資金、師資、學校等優(yōu)質教育資源更多投入農村地區(qū),以保障農村孩子受教育的權利和實現教育公平;比如許多家長缺乏育兒知識與經驗,不懂如何科學合理教育培養(yǎng)孩子,存在“棍棒教育”現象,需要立法予以規(guī)范;比如許多農村家長外出打工,“留守兒童”長期無人照看、監(jiān)護而社會服務又跟不上,需要立法規(guī)定具體的家長責任和義務,并予以必要的社會保障和服務;比如許多單親、再婚家庭關心、教育孩子不夠,甚至存在打罵虐待孩子的情況,也需要立法予以針對性考量。
當然,在家庭教育立法的具體操作中,也應注意到千家萬戶教育方式、生活習慣的差異性,立法宜著眼和厘定原則性、一般性的大問題、大方向,對具體、特定的教育行為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或不傷害孩子健康成長的權益,就不宜過多限制。
總之,家庭教育走出法律真空,邁入法治化建設軌道,通過立法來補齊教育保障與服務短板,實現教育發(fā)展的均衡與公平,確保孩子們不管在農村、城市都能健康快樂成長,具有深厚的理論基礎與重要的現實意義,實乃社會發(fā)展進步的大勢所趨。
李弘:家庭教育是“公事”
長期以來,人們認為家庭教育是私人行為,是“家事”,是私人活動領域。其實,家庭、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乃至整個教育體系的基礎,家庭、家庭教育早已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家事”“私事”,而是關乎社會整體發(fā)展命運的“官事”“公事”,是一種具有重要公共利益性的公共性社會事務,因此,政府承擔起家庭教育的管理責任責無旁貸。
西方發(fā)達國家普遍把促進家庭教育健康發(fā)展當作政府的責任和義務,建立了完備的家庭教育體系,如果父母被指控對孩子“嚴重忽視”,將等同于虐待罪,受到嚴懲。所以,應當在立法中明確政府是家庭教育管理與實施的責任主體。但目前,我國政府在家庭教育的組織管理、人員投入、政策保障等方面都較難令人滿意。要明確家庭教育的各級管理機構及其相應的職責范圍,賦予相應的行政權力,并從物質、資金、制度、人員等方面給予支持。還要規(guī)定當家庭教育缺位時,政府如何及時接手,不能讓孩子成為“問題家庭”的受害者。
家庭教育立法同時應當把規(guī)制“問題家長”作為重要目標。在社會轉型時期,教育隨著家庭的變遷發(fā)生改變,“虎媽”“鷹爸”有之,“貓爸”“羊爸”有之,各種家長在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上形成眾多“派系”,此外,“養(yǎng)而不教”與“教而無方”并存,家庭教育失敗的案例屢見不鮮。各級教育部門和各個社區(qū)可以開辦“家長教育學校”,多方面、多角度地對家長進行強制性培訓,提高家長的家庭教育水平。
李雪雯:重點應落在監(jiān)護人身上
相較于西方發(fā)達國家的政府責任和完備的家教體系,我國政府在家庭教育方面承擔主體責任的條件尚不成熟,因此仍須將家庭教育的重點落在父母等監(jiān)護人身上,希望在立法中明確監(jiān)護人在家庭教育中的主體責任和義務。
一是樹立責任意識。不論是因外出謀生等客觀因素造成的顯性留守兒童,還是因“一生了之、隔輩照料”觀念造就的隱性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的缺失均因父母等監(jiān)護人的主體責任意識缺位。故而,樹立責任意識是第一要務,應將婚姻家庭教育課程納入婚姻的前置程序,凡欲締結婚約者必須接受一定課時的家庭教育指導,并通過相應考試考核合格后方具備結婚生育的條件,把好家庭教育的首道關卡。
二是更新理念知識。當前家庭教育觀念中“家本位”思想濃厚,孩子仍被看作家庭的附屬品而非獨立的人,過度保護和過度教育時有發(fā)生。由于沒有專門系統(tǒng)的教育理念知識輸入,即便是一些具備現代教育觀的監(jiān)護人仍是“摸著石頭過河”。有關部門應不斷研究更新教育理念,逐步實現家庭教育培訓的常態(tài)化,一方面集合文化、宣傳、衛(wèi)生、民政、公安等政府部門以及婦聯、工會等群團組織,形成家庭教育理念更新的合力;另一方面加強家庭教育市場的培育,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家庭教育提供系統(tǒng)、專業(yè)的科學指導,進而實現一對一常態(tài)化培訓,打消監(jiān)護人的養(yǎng)育焦慮癥。
三是建立懲戒機制。對于部分不負責任的監(jiān)護人,追責機制和法律懲戒必不可少。一方面,對拒不參加家庭教育指導,因忽視家庭教育致使未成年人違法的監(jiān)護人,司法部門可根據危害程度等因素對其處以訓誡、罰款等處罰;另一方面,對嚴重忽視、虐待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在剝奪其監(jiān)護資格的同時依法追究刑事或者民事責任。
徐清:理順三個關鍵問題
家庭教育法對多數家長來說頗為新鮮,其實,我國法律法規(guī)對家庭教育已有不少規(guī)定:如憲法規(guī)定“父母有撫養(yǎng)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婚姻法、民法通則明確了父母的撫養(yǎng)教育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專門法律規(guī)定了家庭教育的主體、內容、責任等。
然而,近年來屢屢曝光的“狼爸”“虎媽”教育模式、青少年犯罪低齡化、虐童事件等家庭教育問題讓人困惑:為何現有規(guī)定不能規(guī)范家庭教育?
究其根本,一方面,受“法不入家門”及現代家庭自治、家庭獨立等觀念影響,民眾普遍認為家庭教育是家事,外人無權置喙、公權力不宜介入,使得家庭教育成為仁者見仁的“法外之地”。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具體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職能部門難以用法律之“劍”擊破家庭封閉之“殼”,導致一些家庭教育違法行為逃脫公權力監(jiān)管。顯然,家庭教育法只有回答好“管什么”“怎么管”“誰來管”三個關鍵問題,才能真正遏制家庭教育問題。
家庭教育法“管什么”?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教育模式,再加上城鄉(xiāng)差異、家庭經濟文化條件差異等家庭隱私屬性,客觀上要求以謹慎、科學和理性的態(tài)度把握好法律干預的“度”,平衡好家庭教育中的“私”與“公”的關系。應明確政府、社會、學校等對家庭教育的支持、服務與幫助責任,重點將家庭在未成年人遭遇健康、安全、品德或自我發(fā)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危機納入管理。
家庭教育“怎么管”?鑒于家庭私事不好插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還有較大市場,應建立強制報告制度,明確救助管理機構、社會福利機構、中小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等為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的專業(yè)工作者,及時報告發(fā)現的家庭教育違法行為,有效預防家庭教育偏差,遏制可能出現的惡性家庭教育事件。
家庭教育“誰來管”?父母無疑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責任人,但在父母因吸毒、患有精神疾病等無能力履行家庭教育職責,或不管不問任由孩子自生自滅等消極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時,應明確具體介入指導和糾正的職能部門。此外,還須細化教育、婦聯、民政等部門介入家庭教育的條件、方式及具體職責,確保一些無法獲得家庭教育的孩子得到國家關愛;明晰認定不當行使家庭教育權的具體條件、方法、法律責任及追責主體,保障法律實施效果。
網友聲音
韋貴蓮:《顏氏家訓》《曾國藩家訓》《傅雷家書》等經典作品經久不衰,充分顯示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通過立法提升家庭教育質量,為孩子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環(huán)境,非常必要。
石文綱:家庭教育法須明確政府、學校、家長間的各自分工和責任義務,還要設立家庭教育專項經費,確立農村和城市等地區(qū)不同的家庭教育投入體制和籌資辦法。
宋滌宇:我們迫切需要一部法律來調整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教育關系,希望家庭教育法能夠保障孩子與父母站在平等的平臺上對話。
楊金坤:家庭教育不樂觀,家長重知輕德愛跑偏,青少年犯罪見媒端,虐童案、棄嬰案、留守兒童淚漣漣。教育部和婦聯,抓住問題是關鍵。明確機構和主體,多部門,專人員,構建立體教育端,權利、責任、義務全體現,經費保障最關鍵。
李浣:目前我國兒童的家庭教育令人堪憂,很多家長缺乏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有的對孩子溺愛遷就,有的對孩子簡單粗暴,這都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少年強則中國強,期待家庭教育法早日出臺。
王雅萌:中國家庭尤其是城鄉(xiāng)家庭間的經濟條件差異巨大,他們面臨的問題各不相同,若用法律規(guī)范來規(guī)制家庭教育,需要大力做好調查基礎工作。
連真:學校教育是批量化教育,社會教育是學校教育的繼續(xù)和發(fā)展,而家庭教育則是個別化教育,是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基礎,決定著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成效。
張志勇:家庭教育法旨在為孩子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huán)境,關鍵是怎么落實。我希望家庭教育法制定時多關注、多考慮農村家庭尤其是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
黃河:希望國家能以立法形式,督促相關職能部門投入家庭教育專項經費到社會基層組織,并且監(jiān)督?顚S,讓廣大社區(qū)和農村聘請家庭教育專家提供優(yōu)質咨詢及培訓。
姚恩明:法律并非化解所有社會矛盾的銳器。家庭作為社會細胞,面臨的問題因人而異、因事而異,不應期望以一部法律畢其功于一役。
黃從余:很多人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殊不知對孩子的價值觀、人生觀產生了很大影響。許多成年人的習慣性犯罪,往往與早年時期的家庭生活經歷有關。因此,我對這部家庭教育法充滿期待。
梁立旗:說到家庭教育,一般人會認為是長對幼的單向教育,其實,在家長教育孩子的同時,家長也是受教育者。在某些方面,家長也應該真誠地向孩子學習。建議家庭教育法中列出家長要加強學習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