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即日起,貴州省“單獨兩孩”政策正式施行。
當日下午,貴州省人大主辦的《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新聞發(fā)布會召開,會上宣布,貴州省“單獨兩孩”政策將于5月18日全面實施。至此,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策部署,到貴州省此項政策落地,共計歷時半年。
貴州省單獨兩孩政策于5月18日開始全面實施。《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對三處內容進行了修正,包括將“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修改為“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等。
貴州省最新單獨二胎政策細則2014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將原《條例》中的內容進行了三處修改和刪減:
第一,將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修改為“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第二,原《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是農(nóng)民,除適用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一)第一個孩子是女孩的;(二)夫妻雙方或者一方是少數(shù)民族的;(三)男到獨生女無兒戶家結婚落戶的。《條例修正案》刪除其中“男到獨生女無兒戶家結婚落戶的”一項。
第三,將條例中“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wèi)生行政部門”統(tǒng)一為“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流動人口暫住證”修改為“流動人口居住證”
此外,關于“恢復少數(shù)民族生育兩孩政策”,是一項政策性非常強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調研論證,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按照立法程序才能進行,此次修改暫不考慮。
據(jù)悉,我省是第23個“單獨兩孩”政策落地的省份。
相關內容:新策適用范圍
單獨兩孩政策適用于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23地實施了新政
今年1月17日浙江成為首個“單獨兩孩”政策落地的省份以來,截至目前已先后有23個省(區(qū)、市)實施了這一新政,具體為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上海、廣西、陜西、四川、重慶、青海、甘肅、廣東、湖北、遼寧、江蘇、云南、湖南和吉林、內蒙古、福建、黑龍江、貴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