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人才引進戶口遷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遷入市區(qū)審批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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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jù)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放寬部分人員在溫州市市區(qū)落戶若干政策的通知》(溫政辦〔2003〕105號)

辦理條件

外省、市大專以上畢業(yè)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可在市區(qū)先落戶后擇業(yè);中專、技校、職高畢業(yè)生,已在我市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也可落戶(市局窗口只辦理已在溫就業(yè)的人才引進戶口)

須帶材料

文憑證書、勞動合同、申請人報告、戶籍證明及其它相關材料

辦理程序 審批中心窗口受理
收費標準 浙財綜[2006]114號 戶口準遷證工本費 1元/張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當場辦理
辦理地址

溫州市鹿城區(qū)惠民路光明橋東首市行政審批窗口受理

聯(lián)系電話

88926289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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