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頒布的同日,《上海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下稱“積分辦法”)也隨之頒布。
根據(jù)積分辦法,《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總體來看,年紀越輕、學歷越高、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越高高、繳社保年限越長的,總積分越高。此外,緊缺急需專業(yè)、投資納稅越多或帶動本地就業(yè)越多、繳納職工社;鶖(shù)越高等將獲得不同程度的加分。
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具體來說,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為110分,大專學歷、大學本科學歷、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分別對應50分、60分、90分、100分、110分。
在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方面,在國家職業(yè)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最高分140分到國家職業(yè)資格五級的最低分15分之間遞減。
持證人在上海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guī)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關于加分項目,上海緊缺急需專業(yè)(且專業(yè)與工作崗位及就業(yè)一致)將積30分;在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yè),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yè)生,積10分;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另外,持證人在上海投資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xù)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00分。
持證人最近連續(xù)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鶖(shù)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200%的,將對應加25分~100分。
此外,獲得上海市及其以上政府表彰的將獲得分數(shù)30分~110分。
積分辦法對提供虛假材料或持證人5年內(nèi)有一般刑事記錄,將扣減150分。持證人5年內(nèi)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50分。
持證人有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行為記錄或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的,取消申請積分資格。
總分積分規(guī)則是持證人的總積分等于基礎指標與加分指標積分之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扣減積分,總積分的最低分值為0分。
其中,基礎指標中的“教育背景”、“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加分指標中的“投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