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辦理新生兒戶口需要什么材料及辦理時間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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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政策內新生兒入戶辦理需要什么條件?青島政策內新生兒入戶辦理需要哪些材料?青島政策內新生兒入戶辦理具體流程是怎么樣的?青島政策內新生兒入戶在哪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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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父母或監(jiān)護人進行出生登記。

1.夫妻一方戶口為家庭戶、一方戶口為集體戶的,所生子女應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夫妻雙方均為集體戶且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出具無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落戶地一方集體戶口簿內頁、另一方集體戶口簿首頁(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及內頁,可隨一方落集體戶口(與用工單位仍保持工作關系一方為先落戶。)

2.在港、澳、臺及國外出生的嬰兒,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回國后申報出生登記的,還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中國人民共和國護照等出入境證件。

3.父母雙方為現(xiàn)役軍人,子女可以在合法固定處所所在地或者部隊駐地集體戶申報,也可以隨該子女(外)祖父母申報,還需提供(外)祖父母與父母關系證明、軍官證、部隊單位證明、合法穩(wěn)定住所證明;

4.父母雙方戶口均在高校學生集體戶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可以隨該子女(外)祖父母申報,需一并提供(外)祖父母與父母關系證明、學生證、在校證明;父母一方在高校學生集體戶、另一方在非高校集體戶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應隨非高校學生集體戶一方申報;

辦理材料

1、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2、父母或監(jiān)護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非婚生育的,提供婚姻狀況聲明);

3、出生醫(yī)學證明

4、收養(yǎng)孤兒、棄嬰的,憑《收養(yǎng)證》或《收養(yǎng)公證書》辦理。

5、擬落戶地父母一方系集體戶的,應當提供集體戶所在單位證明;

6、擬落戶地父母一方系村民的,應當提供村委會接收證明。

注意事項

1.《出生醫(yī)學證明》系山東省以外地區(qū)簽發(fā)的,須提供住院分娩記錄;出生登記前父母離婚的,應當由撫養(yǎng)方申報,并提交明確撫養(yǎng)關系的法律文書;

2.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3.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yī)學證明、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法院判決書、公證書、申請人或關聯(lián)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能體現(xiàn)親屬關系的人事檔案(僅限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

4.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包括不動產(chǎn)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chǎn)權證)、直管或自管公有住房(不含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使用證明;

5.以上所涉及的憑證及證明,非法定證件應提交原件存檔;法定證件,核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歸檔。證明材料為外文的,應同時提交具有外文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譯本,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用醫(yī)院開具的孩子出生證明到當?shù)氐膵D幼保健站開具正式的出生醫(yī)學證明;

2、到擬落戶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申請表”;

3、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4、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到擬落戶所在街道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

辦理地點

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所在地

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香港中路派出所

地址:徐州路57

電話:(0532)66575230

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門路派出所

地址:仙游路5號

電話:(0532)66575211

辦理時限

辦理期限:即時辦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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