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為您整理了有關宿州新生兒入戶的相關信息,希望能幫助到您。
受理條件:
(一)婚生子女出生證父母信息齊全要求隨父或隨母落戶:
1.孩子《出生醫(yī)學證明》;
2.父母一方《結婚證》;
3.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
4.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材料
(二)婚生子女出生證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母落戶:
1.孩子《出生醫(yī)學證明》;
2.《結婚證》;
3.母親《居民戶口簿》;
4.母親《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材料
(三)婚生子女出生證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父落戶:
1.孩子《出生醫(yī)學證明》;
2.《結婚證》;
3.父親《居民戶口簿》;
4.父親《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材料
(四)非婚生子女出生證父母信息齊全或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父落戶:
1.孩子《出生醫(yī)學證明》;
2.父親《居民戶口簿》;
3.父親《居民身份證》;
4.經安徽省司法廳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5.非婚生育說明;
6.其他相關材料。
(五)非婚生子女出生證父母信息齊全或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母落戶:
1.孩子《出生醫(yī)學證明》;
2.母親《居民戶口簿》;
3.母親《居民身份證》;
4.非婚生育說明;
5.其他相關材料。
申請材料:
1.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
2.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
3.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原件與復印件(非婚生除外)
4.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原件與復印件(非婚生除外)
5.嬰兒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6.嬰兒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1)-13周歲以內申報出生入戶:
申請人持以上材料,填寫《出生入戶申請表》,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核后直接辦理。
(2)對于以上屬非婚生子女辦理的出生登記,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核實情況的,應由社村民警實地走訪調查核實(提供調查報告)、派出所所長審核簽字后辦理。
(3)14周歲以上申報出生入戶按照戶籍補錄辦理。
注:嬰兒父母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的,為防止重復登記,申報登記時要進行網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未落戶證明,出生登記結束后,派出所需在出生醫(yī)學證明正副頁上加蓋“已出生登記”章。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