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新生兒上戶口時間限制及辦理流程材料最新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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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須知

  必須攜帶的證件有:

1、父母結婚證(需復印包括簽發(fā)機關蓋章頁、內容頁);

2、父母雙方身份證(需復印包括地址頁和內容頁);

3、父母雙方戶口本(需復印,如果集體戶口一定要拿出戶主頁,如果戶籍證明,則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戶口本的原因);

4、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需復印);

5、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6、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要先到戶口地居委會)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7、政策內生育一孩,母親戶口在省內的,需提供母親的本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母親戶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證,無生育證的提供母親戶籍地村(居)委、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8、超過一個月申報,且嬰兒出生時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戶口還在外地市的,需提供當地派出所出具(蓋戶口專用章)的未隨父或母入戶的證明(必須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內容,該小孩未隨父親或母親在當地落戶口)。

  新生兒上落口具體流程:

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yī)院辦理“出生醫(yī)學證明”??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出院費用清單原件。

3、去戶籍所在地的轄區(qū)派出所領取入戶申請表??填好,派出所會提供一張紙條,上面列了所需證件。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戶核實程序。

(1)去單位開好入戶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一般由行政部門出具,需提供生產醫(yī)院出具的出院單原件,復印后單位存檔)。

(2)帶好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委會核實后,會寫上“核實無誤,準予入戶”并蓋居委會公章,然后告訴你要去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準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及復印件,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戶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fā)準予入戶證明。

6、回到轄區(qū)派出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xù):準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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