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管理
、 學校要建立健全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范工作機制。
、 學校應當在校內外水池、流域等易發(fā)生溺水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加裝防護設施。
、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勞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時,活動地點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實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相關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須嚴格檢查船只的證照和安全性能情況,嚴禁超載。
、每暑假前,我校都會印發(fā)《致激的一封信》,通過家庭訪問、激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激的聯系,增強激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jiān)護人的責任意識。
、加強農村河流、池塘、水壩附近的管理,設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發(fā)地設立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jiān)督管理員。
二、事故處理
(一)報告程序
發(fā)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快速報告xx鎮(zhèn)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時間要求
發(fā)生特大安全事故,應盡最快的速度報告事故。在分鐘內向xx鎮(zhèn)人民政府和教育局報告。
(三)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要簡潔明了,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初步判斷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等情況。
(四)事故報告電話
xx中心校:xx;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電話:;發(fā)生火災報警電話:;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五) 學校發(fā)生學生溺水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規(guī)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三、附則
本制度自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