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工作的開展和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我部將憑著公平公正獎罰分明的原則,對財經系學生及干部進行考核。
一、考核目的
了解各部門工作情況,激勵干部積極工作,調動學生參加各種活動的積極性,以達到工作的圓滿完成。
二、考核對象
.財經系在院系工作的團委學生會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委等
.財經系各個班級的學生。
三、考核形式
根據財經系財經文法系量化考核細則,對其進行獎罰的量化考核。
四、考核內容
.對被考核者的思想及文體進行考核。
.學生根據參加活動內容進行評比加分。
.在院系工作的團委學生會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委,在學期結合工作進行總結加分。
.違反院系或班級制度的同學將對其思想進行減分作為處罰。
五、考核工作程序
.統(tǒng)計需要進行加分或減分的名單,向本部遞交加分或減分申請。
.我部將根據財經系財經文法系量化考核細則進行加分或減分。
.定期下發(fā)給各班副班長進行個人量化考核的加分或減分單。
.如考核有誤,可在下發(fā)考核單兩日內向考核部提出核對。
財經系考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