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決策在市政府辦公室工作中得到更好的貫徹落實,特制定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制度。
一、參加會議人員
(一)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組成人員:市政府辦公室黨
組成員。
(二)黨組會議列席人員:研究有關問題所涉及的相關處、
室、辦負責同志。
(三)承辦處室:辦公室人事處。
二、會議時間
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原則上每月一次,根據(jù)工作需要
可臨時變動。會議由黨組書記召集并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其它黨組成員召集并主持。
三、議事范圍
(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貫徹黨中央、國
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會議精神,決議、決定,并結(jié)合辦公室實際,研究提出貫徹意見。
(二)通報工作情況,協(xié)調(diào)有關問題,討論決定辦公室的
重大問題。
(三)研究班子建設,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四)研究決定辦公室及歸口管理單位內(nèi)設機構(gòu)、編制上報方案、人事任免、干部推薦、干部輪崗、人員調(diào)進調(diào)出、獎懲、干部職工度考核等事項。
(五)研究決定辦公室基本建設、大中型設備購置、房屋維修及調(diào)整分配等。審定萬元以上大額經(jīng)費支出。
(六)研究辦公室主任會提請需黨組會議審定事項。
四、議事規(guī)則
(一)辦公室黨組會的議題由黨組書記確定,或由黨組成員提出由黨組書記確定。黨組會議的時間與議題,一般在會議召開前通知黨組成員。黨組成員對議題有異議,應及時向黨組書記提出。
(二)辦公室黨組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黨組成員參加,如到會人員達不到三分之二以上時,會議應改期進行。黨組成員應顧全大局,團結(jié)協(xié)作。黨組議事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努力實現(xiàn)決策民主化。
(三)對干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以及相關問題,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程序和有關規(guī)定程序進行。
(四)重大問題的決定,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表決。對集體的決定,任何人不得改變。個人或少數(shù)人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必須無條件服從集體的決定,并在行動上積極執(zhí)行。
五、議定事項的辦理落實
(一)凡黨組集體決定的事項必須堅決執(zhí)行,黨組成員應按分工,負責檢查、督促、落實,并將貫徹落實情況向黨組書記匯報,重要事項應向黨組匯報。主持會議的黨組書記或委托其他黨組成員應及時向因故未能出席會議的黨組成員通報會議的主要精神和重要決定事項。
(二)黨組會議決定的事項,如需報市委、市政府審批的,由議題承辦部門按會議決定擬出報告,經(jīng)黨組書記審定后報出。
(三)黨組會議對討論的人事任免、獎懲事項,需報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的,由人事處或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
(四)黨組會議定事項由人事處負責督辦落實,重要事項的督辦落實情況要及時匯報,一般事項定期匯總向黨組書記報告。
六、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應按照會議議題,認真做好準備,在會上充分發(fā)表意見。
(二)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必須向黨組書記請假。
(三)人事處應提前通知參會人員開會時間、地點和主要議題。
(四)工作人員應提前分鐘到場,作好會前準備,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五)參會人員要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嚴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會議討論情況和不能公開的會議決定。要認真執(zhí)行黨組的決定,服從分配,積極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