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招生考試信息網(wǎng)www.pzhzb.net攀枝花市招生、自考辦公室是攀枝花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攀枝花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基本職能:①貫徹執(zhí)行中央和省有關普通高校、供高中教育階段學校、成人 高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規(guī)定;參與市招委會研究制定我市招生工作的補充規(guī)定和意見。②組織本市普通高校、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的報名、體檢、統(tǒng)一考試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③組織本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的命題、考試、閱卷、統(tǒng)分、登分、成績公布、查分工作。④組織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錄取工作,參加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⑤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和招生、考試的科研工作。⑥貫徹執(zhí)行中央和省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政策、規(guī)定和辦法。⑦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及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劍橋少兒英語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等學歷和非學歷教育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包括考生報名、考試、登分、考生建檔、考籍、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和發(fā)放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專業(yè)證、單科合格證和非學歷考試證書;組織自學考試畢業(yè)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⑧組織每年兩次電大注冊視聽生考試、參與民辦高等學校的驗收考核工作;⑨組織各類招生考試教材、資料、視聽資料的征訂、發(fā)行工作;⑩組織以上各類考生及考試的各種信息的計算機采集工作;對區(qū)縣招生、自考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參與市招(考)委調(diào)查處理本市招生工作中及各類考試中的違紀舞弊事件;負責招生和自學考試有關的信訪工作。
領導和管理:攀枝花市招生、自考辦系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縣級事業(yè)單位,受攀枝花市大中專招生委員會、攀枝花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領導,主管領導為攀枝花市教育局。市招生、自考辦設主任1人,副主任2人,設有五個職能管理科。
二、歷史沿革
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渡口市成立了招生委員會,下設臨時性辦公室,負責開展大中專招生工作。
1983年12月14日,成立渡口市高等教育辦公室,與市大、中專招生辦公室、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為一套人員,三個牌子,市高教辦公室為處級機構,日常工作歸市教育局領導。從此,三個辦公室為常設機構,屬行政編制。
1984年4月,與全省各地、市、州同步進行了第一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1984年至1985年期間,我市兩縣三區(qū)相繼設立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配有專(兼)職工作人員,辦公室均設在縣區(qū)文教局內(nèi)。1986年根據(jù)國家教育委員會、勞動人事部的[86]教考字011號文件要求,組建了常設性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相應成立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由分管副市長兼主任委員。
1986年,根據(jù)國家教育委員會、財政部的“[86]教高三字003號”文件,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的“川辦發(fā)[1986]12號”文件要求,在各級招生委員會下建立常設的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1997年,根據(jù)攀枝花市實施公務員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攀公辦[1997]107號”文件和攀枝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攀編發(fā)[1997]11號”文件精神,確定我辦列入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機構規(guī)格為正縣級。確定了我辦的主要職責、內(nèi)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聯(lián)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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