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范大學教務在線(http://jwc.hainnu.edu.cn/ )由海南師范大學教務處主辦
根據我校與臺灣三所大學(臺灣師范大學、臺灣彰化師范大學、臺灣屏東大學),韓國極東大學,韓國新羅大學的聯(lián)合辦學協(xié)議,商定2019年春季繼續(xù)從我校選派優(yōu)秀學生到合作大學交流學習。赴臺灣院校交流學習的時間為一學期(2019年2月?2019年6月),赴韓國院校交流學習時間為一學年(2019年2月?2019年12月)。韓國極東大學、韓國新羅大學、臺灣彰化師范大學、臺灣屏東大學均能提供兩個公費名額,其中五所高校自費名額不限。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
在全校各學院選拔優(yōu)秀學生(包括普通本科生,研究生)赴臺灣三所學校交流學習,根據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由各學院推薦,學校選拔,合作院校復審,批準后方可赴合作院校就讀。
韓國極東大學僅在經濟與管理學院、旅游學院、新聞傳播與影視學院、體育學院和美術學院內選拔普通本科學生,不包含研究生。根據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由學院推薦,學校選拔批準后赴韓學習。
韓國新羅大學僅在外國語學院、文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數(shù)統(tǒng)學院(師范類)、教育與心理學院、信息科學技術學院、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旅游學院、體育學院、美術學院和音樂學院內選拔普通本科學生。根據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由學院推薦,學校選拔批準后赴韓學習。
二、選拔條件
1. 下學期將就讀普通全日制在籍大二、大三本科學生,研究生二年級學生,且目前就讀專業(yè)與合作大學所開設專業(yè)能夠對接(見附件1)。
2. 熱愛祖國,熱愛學習,品學兼優(yōu),自愿赴臺學習,能圓滿完成出境學習任務。學業(yè)結束后能立即返校繼續(xù)學習,愿為祖國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3.語言要求:在校期間已修讀韓語課程或者取得韓國語等級考試(TOPIK)初級以上等級證書的學生,優(yōu)先考慮。(該項僅作為選拔赴韓國交流學習的條件)
4. 已修完所學專業(yè)的規(guī)定課程,無不及格課程,本科生專業(yè)課平均績點不低于學位授予條件(文科≥2.5,理科≥2.0)。
5. 家庭經濟條件許可,有能力承擔赴外學習的費用,已繳清應繳學校的各項費用。
6. 承諾履行校際交換學生出國學習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要求。
三、具體費用
1.具體費用包含:報名費、學雜費(根據專業(yè)不同而調整)、往返交通費用、基本生活費、電腦及網絡使用費、其他費用(詳見附件2)。
2.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赴外學習期滿后按時返校,退還保證金。
四、選拔程序
1.申請參加校際交換學習的學生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海南師范大學學生校際交換學習申請表》(附件3);所在學院、研究生學院經過審核、選拔后,填寫《海南師范大學交換生學生匯總表》(附件4),2018年10月11日前學院教務辦、研究生學院將所有《匯總表》紙質材料報送教務處102室國際教育科,電子版發(fā)至郵箱424320773@qq.com;經教務處審核后,報學校審批。
2.選拔學生名單一經確定,應在一周內向學校繳納出境保證金。
五、成績管理
赴外交流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可轉換為同一時期本校所開相近或相同課程的相應學分、成績。交換學習期間成績轉換按照《海南師范大學學生赴境外大學學習的課程認定及學分轉換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六、學籍管理
1.學生赴外學習期間按休學方式保留學籍。
2.赴外學習結束后應按時返校,原則上回到原班級就讀。若申請交換專業(yè)非原就讀專業(yè),原則上做降級處理。
3.返校后的學生,按《海南師范大學校際交換學生出國學習管理規(guī)定》進行管理。
聯(lián)系人:徐老師 電話:6586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