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間及最新調整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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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0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高位數(shù)850元/月,到2015年的1390元/月,湖南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在逐年上調。12月30日,記者從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jīng)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最低工資標準再次全面提高。

今年全國已有19個地區(qū)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在14.1%。此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分別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3.5元/小時、11.9元/小時、11.4元/小時、10.7元/小時。

湖南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為2013年,時間跨度為2013年12月1日至11月30日,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為:1265元/月、1145元/月、1035元/月、945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2.5元/小時、10.9元/小時、10.4元/小時、9.8元/小時。

這次調整,湖南在去年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265元/月的基礎上,提高至1390元/月,增幅約為9.8%,較去年的增長幅度稍有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qū)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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