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薪酬改革制度 正科級人員薪資或面臨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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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薪酬改革】人社部一位不愿署名的專家對記者說,所謂調整工資結構,是指要把公務員工資收入中,過高的津貼補貼降下來,提高基本工資的占比;擴展晉升空間,是指打破現在公務員職務決定級別,級別決定工資的局限,使公務員不提升職務也能通過晉升級別來提高工資待遇;建立比較機制,是要求定期對公務員和企業(yè)管理人員的工資水平進行調查比較;實施配套改革,則是指要將薪酬改革納入到整個公務員體制改革,甚至是整個收入分配改革當中。

上述專家表示,從總體上來看,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是把重心放在“限高”、“提低”上了。“限高”主要是限制灰色收入,更確切地說,是限制公務員工資中名目繁多的津貼補貼;“提低”主要是向基層公務員傾斜,向職務偏低,但業(yè)務能力強、承擔任務多的公務員傾斜。最終的目的是,縮小公務員上下級之間、地區(qū)之間的收入差距。

分類改革部分實行聘任制

除了公務員工資收入改革、制定養(yǎng)老金“雙軌制”改革等方案,人社部年內全力推進的還有公務員分類改革。深圳和株洲先后在2006年和開始起步探索公務員分類管理。據悉,目前人社部下屬的國家公務員局,正在對去年起草的《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專業(yè)技術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做最后修改,其中在很多方面,都借鑒了深圳的改革經驗。

到目前為止,深圳三類公務員隊伍中,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占比最大,高達69%,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占比居中,專業(yè)技術類公務員人數最少。按照深圳的做法,新進入深圳行政執(zhí)法類、專業(yè)技術類職位的公務員全都實行聘任制,端的是“瓷飯碗”。

副科級可能比科級工資高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一次講話中說,將探索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公務員晉升制度(簡稱“職級并行制”)。尹蔚民所說的公務員“職級并行制”,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里有更明確的表述,就是要建立公務員的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

前述人社部專家告訴記者,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主要是把激勵重心更多放在公務員的級別和專業(yè)技術職稱上來,也就是說,即使公務員沒有提升職務,也能通過晉升級別來提高工資待遇。實施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之后,一些職務不高,但業(yè)務能力強、承擔任務多的公務員,其工資將可能與同層次職務較高的公務員工資水平相當。也就說,一個副科級的公務員可能比科級公務員的工資高,一個副處長的工資同樣也可能比處長還高。

據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底,全國公務員總數已達到708.9萬人。目前我國公務員隊伍中,有超過90%的公務員屬于科員及科員以下職務,有60%是在縣級以下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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